索 引 号: 2950798/2022-55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游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12-19 发布日期: 2022-12-19
政策原文: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北区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江北区文广旅游局-董琴 解读《江北区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9日
浏览次数: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意义及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业态。

二、政策制订依据

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甬文改办〔2022〕1号)。

三、政策制定过程

一是认真梳理政策文件。深入学习研究省、市及其他县市区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和相关要求;梳理了上海市、杭州市、深圳市南山区等多个省市近期出台的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文件,广泛学习借鉴各兄弟省市经验做法,优化本政策。

二是开展深入调研。多次组织召开文化企业座谈会,充分了解我区在发展文化产业、音乐产业等重点板块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力争政策针对性强。

三是全面征集问题建议。多次组织召开了本政策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代表性文化企业和法务律师的建议意见,征求了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2022年9月7日至9月16日区政府网站、新江北),修改完善本政策,力争政策精准性好。    四、政策的主要内容

本政策主体共六个部分15条政策,主要从文化园区、数字文化、音乐产业等方面加强了扶持,进一步降低了政策扶持门槛,加强了政策扶持力度,在数字文化方面实现了突破。

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方面,参照原先区级孵化器政策,保留园区建设改造补助以及运营绩效奖励部分,提高了提档升级奖励。

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方面,首次增加数字文化企业租房补助和上台阶奖励等内容,对上台阶奖励实行分档差额。保留了企业参加展会、举办重大文化活动的内容,增加了优质文化企业开办落户、纳规、获评荣誉、保障融资需求等方面的奖励。

在企业创作文化精品方面,在原有基础上调整了文化精品原创的内容,增加了文化精品获奖、文化IP引进及运营等内容。

在鼓励企业投资兴建文化场馆方面,在原有基础上调整了文化场馆和实体书店建设补助,提高了新建、租房和改造文化场馆的奖励封顶额度,新开实体书店按照建设面积进行补助。

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方面,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具有较大带动作用,根据《江北区重点文化项目扶持及人才奖励暂行办法》实施补助。

重点扶持音乐产业方面,在原有基础上调整了音乐精品创作、音乐产业场馆设施建设、音乐演艺企业发展等内容,增加了优质音乐企业落户、音乐版权交易平台建设相关内容,作出突破创新。

五、适用期限

本政策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本政策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解读机关: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解读人:董琴、骆辰君

联系方式:057489582552、057489582581

区文广旅游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