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24/2022-55010
文 号: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2-11-16
2021年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审计报告及附注

 

审计报告

宁安会年审[2022]228号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管理层负责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宁波安全三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宁波                      报告日期:2022年 5月27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取得了浙江省民政厅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3330********509XW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类型: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400万元,法定代表人:苏国荣。住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业务范围:募集、管理和使用基金;奖励优秀教师、学生;资助贫困学生;改善办学条件。

二、 单位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单位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按实际成本计价原则。

(五) 坏账核算

1、坏账的确认标准

⑴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⑵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坏账损失核算采用直接核销法。

(六) 净资产按照其是否受到限制,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如果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即为限定性净资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净资产直接设置限制的,则该受限制的净资产亦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即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七) 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单位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1)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3)对于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捐赠或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收入。

三、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银行存款

16,683,221.26

10,823,604.40

合计

16,683,221.26

10,823,604.40

2、 应付款项         

(1) 账龄分析

账龄

期初数

期末数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3年以上

15,276.81

100.00

15,276.81

100.00

小计

15,276.81

100.00

15,276.81

100.00

(2) 主要往来款项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生命绿卡

15,276.81

15,276.81

3、 非限定性净资产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非限定性净资产

13,093,484.45

305,649.19

6,1652,66.05

7,233,867.59

合计

13,093,484.45

305,649.19

6,165,266.05

7,233,867.59

4、 限定性净资产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江北外国语艺术学校捐赠款

1,000,000.00



1,000,000.00

新城外国语学校捐赠款

29,960.00



29,960.00

江北区优秀教师奖励

825,000.00



825,000.00

服务教育、救助出险学生和特殊病患学生

1,719,500.00




江北区普迪学校捐赠款


100,000.00

100,000.00


长阳教育基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3,574,460.00

200,000.00

200,000.00

3,574,460.00

5、 收入

项目

上年数

本年数

存款利息收入

326,545.79

305,649.19

捐赠收入

1,895,500.00

200,000.00

合计

2,222,045.79

505,649.19

注:捐赠收入均为限定性捐赠。

6、 业务活动成本

项目

上年数

本年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奖教支出







助学支出




15,000.00


15,000.00

改善办学条件支出

1,352,000.00

100,000.00

1,452,000.00

 6,146,342.00

 200,000.00

 6,346,342.00

其他


76,000.00

76,000.00




合计

1,352,000.00

 176,000.00   

1,528,000.00

 6,161,342.00

 200,000.00

 6,361,342.00

7、 管理费用

项  目

上年数

本年数

审计费

3,000.00

3,000.00

账户管理及资信证明手续费

1,120.00

924.05

合计

4,120.00

3,924.05

四、 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五、 承诺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六、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截至2022年5月27日止,本单位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21年专项信息审核报告.pdf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教育基金会21年审计报告.pdf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日期: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