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16/2021-48995
文件字号: 北区自然资规〔2021〕25号 主题分类: 土地
服务对象: 政府机关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8-31
关于印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以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制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2021年8月31日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严格制度保护自然资源精神,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以保护耕地为中心,积极推动违法用地整改复耕,依法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评估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状况;检验全区自然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持续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卫片执法检查对象为自然资源部每月、每季度、年末通过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卫片执法模块下达的土地、矿产和涉嫌违反城乡规划的卫片执法图斑,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取的卫片图斑。

三、工作任务

(一)执法检查卫片图斑。卫片图斑执法检查由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牵头,组织各科(室)所、局属事业单位开展,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政策、标准和要求,按时完成下发图斑用地、用矿情况的全面核查和数据填报。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组织对各科(室)所填报的数据进行内外业核查,对卫片图斑进行合法性判定。

(二)查处整改违法行为。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法规监察科要会同相关科室、基层所严格依法依规逐宗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各街道(镇)组织实施,推动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消除违法状态。对重大违法案件、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无法进行的,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要及时汇报,经局领导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报告区政府,由区府办督促各街道(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查处整改到位、消除违法状态,并视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

(三)启动约谈问责工作。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要梳理汇总全区违法用地行为突出的街道(镇)、行政村及重大违法用地单位情况,在半年度或年底时专题汇报,并视整改情况以分局名义提请区政府开展约谈。对情节严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情形,或经部、省、市抽查核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组织人事科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四)实施增违挂钩措施。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要会同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等,将卫片执法发现违法用地行为突出的街道(镇)在用地年度计划、农转用、占补平衡、土地收储和供应等方面与违法用地整改情况相挂钩,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多种措施联合惩戒,促使违法用地整改到位。

四、时间安排

(一)“月清”。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接到上级下发的卫片图斑后,编制《卫片图斑调查情况表》,组织各相关科室、基层所进行内外业核查。各基层所接到下发卫片图斑后,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外业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及时上报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各相关科室对下发的图斑按职责分工开展内业调查,厘清图斑性质,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并提供举证材料。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要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政策、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卫片图斑填报数据审核工作,报经局领导同意后将图斑核查结果录入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对其中涉嫌违法的图斑经各街道(镇)会商后进行分类处置,该移交的移交,该整改的整改,该查处的查处。各基层所要根据分局明确的整改查处图斑,加强前期对接、整改跟踪等工作,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二)“季核”。根据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以季度为单位、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内外业核查的要求,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要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对该季度卫片图斑进行再次核查,更新违法用地整改情况,及时将真实数据上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核;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核查抽查结果,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数据瞒报、错报或虚假整改的,及时上报分局纪检组,由纪检组进行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追责问责。

(三)“年度评估”。每年7月12日前,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对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汇总分析,形成半年卫片执法成果报告,以区政府名义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下一年度3月5日前,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全面审查四个季度卫片执法成果,形成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报告,以区政府名义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同时,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会同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等,评估全区及各街道(镇)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开展“增违挂钩”考核。

五、职责分工

1.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牵头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卫片图斑涉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整改以及牵头组织违法用地整改复耕验收等工作;

2.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负责提供历年农转用报批、临时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矢量数据,并对卫片图斑农转用报批、临时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并提供相应的农转用、临时用地及设施农用地批文扫描件;配合与区农业农村局对卫片图斑整改地块进行复耕验收。

3.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负责提供历年土地供应矢量数据,并对卫片图斑土地供应情况进行核查,并提供相应的供地批文扫描件。

4.用途管制与行政审批科:负责对卫片图斑规划审批情况进行核查,并提供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扫描件;

5.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科:负责对卫片图斑土地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并提供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扫描件;

6.国土空间规划科:负责对卫片图斑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准之前,以原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及城乡规划为准)进行认定,并提供符合规划认定情况。

7.地质矿产管理中心:负责对卫片图斑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进行核查及合法性认定,并提供用矿许可情况;

8.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负责对卫片图斑用林情况进行核查及合法性认定,并提供用林审批文件扫描件;

9.自然资源所及甬江分中心(执法二中队):负责对卫片图斑实地调查拍照上传,开展疑似违法图斑用地主体核查、范围界定等前期调查取证工作,配合开展整改地块的督促跟踪工作;

10.信息中心:负责对卫片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包括遥感影像数据领取、坐标转换等,并将卫片图斑矢量数据纳入“一张图”工程;

11.勘察设计室: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违法用地进行勘测,并提供违法用地勘测技术成果资料。

12.组织人事科:负责对分局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数据瞒报、错报或虚假整改的人员,进行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追责问责;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各科(室)所、局属事业单位要以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我局耕地保护以及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检查政策、标准和要求,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卫片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二)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各科(室)所、局属事业单位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卫片执法成效的第一标准,坚持严整改、严查处的原则,以消除违法状态为目的,依法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按照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等量扣除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且限期拆除复耕的“增违挂钩”要求,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各基层所要积极推动整改复耕,对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组织违法用地整改复耕验收。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要及时按职责将卫片图斑违法线索移交给综合执法、农业农村、住建(交通)等部门查处。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成果应用。法规监察科(执法一中队)、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各基层所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巩固已拆除整改地块成果,防止违法地块死灰复燃,要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依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探索建立相关专项整治与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相挂钩的“增违挂钩”机制。有关科室要充分运用卫片检查成果,严肃约谈问责等工作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查事查人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