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2187943/2021-46633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5-08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函

袁琦代表:

您在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和调查,并定专人负责进行落实,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9年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为更好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局实行“执法进小区”模式,明确执法队员责任片区网络化,熟悉责任片区内的具体情况,主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居民反映问题。我局各执法中队参加街道、社区召开的生活垃圾分类联动会议,联合街道、社区对辖区内各社区入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桶边督导,破袋执法检查等“全覆盖滚动式联合执法”。至今共出动执法队员15669人次,教育劝导4681人次,书面整改1018起,处罚596起,罚款金额达122404元整。其中个人教育劝导2507人次,书面整改431起,处罚353起,罚款金额达28917元整。

同时,我区大力开展垃圾分类文明风尚专项行动,围绕省、市垃圾分类条例,各街道(镇)、社区常态化组织辖区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持续开展多样化、多角度分类活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市民四分类意识稳步增强。此外,积极推进“十进”活动,深化层级培训制度,讲师团成员深入社区、学校、单位等一线进行宣传,不断提升居民分类意识。

2020年我局引入垃圾分类监管可视化项目,在投放前端120个小区190个点位安装摄像头智能设备,通过语音提示在疫情期间实现“无接触”督导。该监管系统还具有实时摄录、视频回放等功能,可根据各个点位摄录情况对点位投放次数、夜间投放情况、潮汐频次和高负荷点位等数据展开分析,为执法取证提供帮助。

二、下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联合街道(镇)、社区、行业各部门持续开展全覆盖、分层次、多样化的宣教引导,做好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等“十进”活动,不断扩大垃圾分类宣传覆盖面,举行贴近群众生活的分类活动,使分类环保理念入脑入心,切实提升市民自主分类意识。还将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监管可视化项目,在原投放点安装摄像头的基础上,继续布点,实现全区前端投放点位监控设备安装全覆盖。充分利用摄像头实时摄录、回放等功能,为后续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执联动,依托常态化执法进小区工作提升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检查执法力度,以执法巡查为切入点,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同时对违反省、市生活垃圾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曝光,营造全区强制分类的良好氛围。目前,垃圾分类行政处罚结果均在浙江政务网公示,并计入信用浙江、信用宁波,相关处罚结果将直接影响被处罚人的招标、评级等工作。针对垃圾分类与诚信挂钩机制,市分类办正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研究统筹推进。

袁琦代表,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陈立新,电话:1380666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