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目录及不良计分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9 15:10浏览次数:


序号

文号

时间、案由

处罚种类及金额

不良

计分

1

甬北卫医罚【2021】1号

2020.10.23宁波江北外滩纤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在美容主诊医师指导下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未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案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 (¥43000元)

18

2

甬北卫医罚【2021】10号

2021.1.6宁波江北白沙鸿圃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未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审核工作案。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万零伍佰元整(¥50500.00元)

8

3

2021-61

2021.1.25宁波市江北孔浦东云内科诊所未开展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案

警告

2

4

2021-62

2021.1.27宁波江北泫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开展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案

警告

2

5

甬北卫医罚【2021】13号

2021.2.8宁波江北外滩纤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2

6

甬北卫放罚〔2021〕1号

10.20宁波江北慈城贝尔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等案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元)

6

7

甬北卫医罚〔2021〕8号

11.16宁波江北洪塘保华内科诊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案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

8

甬北卫医罚〔2021〕11号

12.11宁波江北复大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元整(¥20000.00元)

2

序号

文号

时间、案由

处罚种类及金额

不良

计分

9

甬北卫医罚〔2021〕12号

1.15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等案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

4

10

2021-87

1.26宁波市江北区国庆股份经济合作社未按照规定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案

警告

2

11

 

2021-88

2.3宁波江北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应急指挥机构依法实施的预防控制措施案

 

警告

 

 

2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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