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24/2021-46417
文件字号: 北区教〔2021〕50号 主题分类: 教育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4-23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近年来,我市个别地区频发学生欺凌事件,引发网络舆情,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范围的不良影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校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推动中小学校落实防范学生欺凌主体责任,加强防范学生欺凌教育,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提升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能力水平,从源头上夯实学生“不能欺、不敢欺”的思想基础,杜绝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欺凌事件,建设平安、和谐、阳光校园,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迅速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建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二)构建学生欺凌苗头发现处置机制。学校要成立快速发现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的工作专班,由班主任、任课老师、班干部、学生骨干、校园保安、护苗队等成员组成,负责学校欺凌情况排查、发现和信息通报,推进防范学生欺凌网格化管理。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公布学生欺凌举报电话,并告知每个学生及家长。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并及时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

(三)全面排查学生欺凌信息。学校要根据学生思想动态、日常行为、家校联系中获取的信息,采用分年级段、分班级的方式,对发生在学生中的欺凌行为苗头普遍开展一次排查(排查表见附件3)。对排查结果进行清单化管理,安排人员逐一进行跟进处置。对不服从管理等重点问题的学生,通过学校行政班子、党员干部、班主任等,以“结对”的形式开展帮扶,通过家访、谈心、心理辅导、送医治疗、训诫谈话等方式,将学生欺凌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扎实开展防范学生欺凌教育。要落实防范欺凌专题教育,依托宁波市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防范欺凌专题教育,班主任授课完成率和学生作业完成率需达到两个100%。要落实法治教育,落实新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班团队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等错误认识,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要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充分了解当前中小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分清美丑、学会承担责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要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性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工作,让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学会求助、学会自我调控情绪、学会自主治疗心理创伤等。要落实青春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掌握青春期生理、心理基本特征和表现,对青春期叛逆现象明显的学生要及时加强心理干预和行为引导。要引导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学校要不定期举办家长课堂、亲子互动活动,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引导孩子健康成长。要创新教育形式,拓展教育手段,将融媒体等科技手段运用到日常教育、课堂教育,并延伸至家庭教育。要加强家校联系与协同,向家长发放《防范欺凌告家长书》(见附件2),形成教育合力,彻底打牢学生“不能欺、不敢欺”的思想基础。

(五)健全完善防范学生欺凌制度。学校要完善和落实学生出勤日报制度、学生到校离校短信通报家长制度、校门进出登记制度、住宿生就寝查铺制度、违禁刀具管理制度、手机管理使用等日常行政管理制度,杜绝学生欺凌现象发生的土壤和空间。区教育局与各校签订防范学生欺凌责任书,学校要与教职工签订防范学生欺凌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相应岗位责任和人员责任,做到人人履职,人人尽职。

(六)建立欺凌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各校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在欺凌事件中确实存在失职失察失管行为的校领导和教职工,结合防范学生欺凌工作责任清单(附件4)的落实执行情况,要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

三、专项治理步骤和时间

专项治理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底前完成)。各校要根据本次行动通知精神,及时制定本地本校细化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认真分析本校在防范学生欺凌教育、学生欺凌苗头发现处置机制建立、学生欺凌苗头应急处置、学校行政管理制度完善、网络舆情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对防范学生欺凌重要性的认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底前完成)。按照行动任务要求,全区中小学校要全面开展防范欺凌教育,扎实推进落实防范欺凌专题教育、法治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六个方面的教育内容。组建学生欺凌苗头排查工作队伍,集中开展本校欺凌苗头排查摸底工作,摸准当前学校存在的欺凌苗头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学生欺凌线索,逐个核实并分析原因,拿出具体举措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实现“闭环管理”,并采取跟进化解措施,防范欺凌苗头出现反复。 

(三)完善规范阶段(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通过前阶段的集中整治,对校园防范欺凌中存在的机制缺失、教育缺失、行政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各校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及时完善防范欺凌制度规范,建立防范学生欺凌长效机制。

(四)检查总结阶段(2021年6月底前完成)。市区两级教育局将全程跟进各校开展防范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并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宣传防范学生欺凌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对落实专项治理行动任务不到位、敷衍塞责,继续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将下发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重视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落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要切实发挥作用,定期开会研究本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存在的教育不到位、排查不彻底、处置不及时、教育惩戒不规范、长效机制未建立等问题,要及时研究加以解决,防止专项治理行动走过场。

(二)周密部署,有序开展。各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地本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严格按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确保专项治理学校、专项治理内容全覆盖,专项治理步骤不缺失。《防范学生欺凌告家长书》学校发放率和回收签字率均要达到100%。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调查发现,欺凌行为多在初中学生、小学高段和地处城乡结合部的民办学校学生间发生,而且大多是因同学间情感矛盾、平时琐碎事情引发的矛盾引起。各校要在治理行动中,紧紧抓住这些重点人群、重点因素,加强防范欺凌教育,及时化解矛盾,注重欺凌苗头线索排摸和跟进处置,严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坚决铲除学生欺凌产生的土壤。

(四)创新形式,增强效果。各校要在加强防范欺凌教育、欺凌治理长效机制建立、教育惩戒等方面创新形式,增强防范欺凌成效。尤其是在防范欺凌教育内容和形式上,要多渠道整合教育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电子屏等载体,针对不同群体,定期播放防欺凌微视频、宣传片,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欺凌教育,切实打牢中小学生“不能欺、不敢欺”的思想基础。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加强防范学生欺凌正面宣传,通过播放防范欺凌宣传片,悬挂防范欺凌宣传标语(见附件5),及时总结治理情况,宣传典型工作经验,为专项治理行动营造舆论氛围。在加强防范欺凌宣传的同时,要注意依法保护受害学生隐私,避免引起网络炒作。

《学生欺凌行为苗头排查统计表》及专项治理总结报告,6月15日前通过浙政钉进行上报。联系人:陈永斌,电话:654019。

附件:

附件一:江北区教育局防范学生欺凌专项.doc

附件二:防范欺凌告家长书.doc

附件三:学生欺凌行为苗头排查统计表.doc

附件四:防范学生欺凌工作责任清单.doc

附件五:防范学生欺凌宣传标语.doc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