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0798/2021-56740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妇联 成文日期: 2021-12-31
规划解读:《江北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江北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两规编制背景和依据

(一)两规编制背景

妇女儿童占全社会人口的三分之二,妇女儿童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的一个子规划,是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妇女儿童发展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的行动纲领,制定妇女儿童发展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在“十三五”期间,全区上下全面落实“两规”各项目标任务,妇女发展规划7个领域112项可量化指标达标率为99.11%,儿童发展规划5个领域96项可量化指标达标率为95.83%,较好地推进了妇女活动中心建设、妇女“两癌”防治、女性“双创”技能培训、女性社会组织培育、母婴健康提升、“妈咪暖心小屋”建设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出生缺陷干预、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基本康复、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家庭教育知识普及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发展等十余项实事项目。

“十四五”时期是江北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转型的攻坚时期和实施新型城市化的关键时期,是江北妇女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决定性的五年。全区坚决扛起新发展阶段历史使命,持续落实落细“八八战略”总纲领,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实践样板,全力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建设新局面,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江北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

(二)两规编制依据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按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江北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两个规划。

二、两规编制过程

江北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在2020年被列入江北区“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在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几易其稿形成此稿。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方面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10月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区政府妇儿工委主任担任,成员是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起草小组成员由区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组成。下发了《关于印发<江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江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动员会,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总体安排、保障措施。

(二)开展调查研究。2020年12月,区政府妇儿工委办专门梳理了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要点。各成员单位在实施“十三五”两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研究县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有十余家成员单位上报了“十四五”两规专项计划,为规划编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

(三)起草规划文稿。2020年11月,根据国家两纲,结合我区“十四五”规划的总要求,经与省、市衔接,研究起草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框架思路。2021年1月,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交的专项计划,在规划框架下提供并充实规划具体内容。2021年5月,形成初稿。2021年6-9月,多次与省、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发改局和各成员部门联系对接,向成员单位征集实事项目,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10月,将规划(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各成员单位、镇(街道)妇儿工委、妇女儿童事业研究专家(是否保留专家意见征询)书面征求意见。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逐一梳理,在此基础上对两个规划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形成此稿。

三、两规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框架

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体例保持一致。规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发展领域的目标和措施、重点实事项目、组织实施等共四大项内容。为了更好地与国家两纲和省、市两规衔接,确保纲要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区“十四五”两规体例和基本框架与国家两纲、省、市两规基本一致。

(二)主要内容

两个规划由四个方面组成,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发展领域的目标和措施”,这是规划的重点。我们保持了与全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一致的妇女儿童发展领域,妇女规划设立了八个发展领域,分别是: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保护、妇女与环境。儿童规划设立七个领域,分别是: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社会环境。第三部分是“重点实事项目”,设立了今后五年政府和相关部门服务妇女儿童的重点项目,妇女规划设立了6项,儿童规划设立了8项。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主要是提出规划实施的相关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