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24/2021-49676
文件字号: 北区教办〔2021〕16号 主题分类: 教育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1-11-19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和江北区政府关于“排摸风险隐患”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双减”政策推行下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意识,决定组织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五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珍爱生命的教育专题活动

各校积极实施教育部倡导的“倾听一刻钟、运动一小时”行动,促进学生每天与同学、家人有效沟通交流 15 分钟,引导学生每天至少参加 1 小时的体育运动,增强积极心理体验。建议学校通过开展一次国旗下讲话、组织一次班队会、述说一次心里话、开设一节主题课等形式,帮助学生树立“珍爱生命、健康第一”的理念,尤其要指导学生当与父母发生分歧时,学会恰当表达和管理好情绪,避免过激行为。

二、举行一次读懂孩子的家长学习活动

各校通过校或班级层面的家长会,促进家长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级“双减”工作的正确认识与理解,引导家长树立“身心健康远高于学习成绩”的育儿理念,学会科学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时间,培育 积极温暖的家庭氛围。并通过“双减”后亲子关系专题辅导,家庭教育案例分析,为家长推荐教育的相关课程和书籍等形式,提升家长识别孩子心理状况的能力,掌握应对孩子常见心理问题的方法。

三、建立对二、三类学生重点帮扶的机制

各校要在秋季全面心理筛查的基础上,针对二、三类心理危机学生及特殊学生群体,落实“体育促心理行动”和“温暖的家”心理护航行动,安排班主任、专兼职心理教师、体育教师做好跟踪指导和心理服务工作,确保一对一帮教。尤其要对处境不利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对心理高危学生及时转介,对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孩子每周一次的随访关注。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学生开展集体家访、联合家访,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了解家庭养育环境、亲子关系现状,积极预防由于家庭教育不当引发的学生自我伤害或危机行为。

一、畅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系列求助渠道

学校要加强对求助渠道的宣传,使学生对心理辅导有正确认识,引导学生在感到迷茫、遇到挫折时,主动向家人、老师、同学等进行求助。各校可利用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的资源,通过拨打宁波市心理热线 0574-87368585(双休日8:30-11:30,13:3016:30),关注“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公众号,预约咨询或报名团体活动,或关注 “甬心伙伴”心理自助小程序观看相关课程;也可以通过江北区 “江心暖”心理公众号预约每周六的线下咨询。学校应规范开放学校心理辅导室,根据学生作息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保障学生在心理辅导与求助需求。

二、营造积极向上、人人行动的心理护航生态

学校利用宁波教育大讲堂、班主任茶座等活动,宁波教育公众号、宁波智慧教育、现代金报、甬上教育客户端、宁波电台“教育有声”专栏等宣传平台开展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传资源,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校刊校报、微信公众号、班级家长群等载体,加强舆论引导和价值引领,引导共同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努力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民主平等、温馨和谐、充满活力的成长环境,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请各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安全工作,积极组织落实专项行动,为守护学生的健康成长尽心尽力。教育局将专项工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心理工作的评估指标,以推进专项工作科学、有有序、常态的开展!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