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0798/2021-5328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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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解读:《宁波市江北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江北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依据

《规划》是在《江北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础上,深入调查江北区十三五经济发展现状、地质灾害概况、地质灾害防治成效、十四五面临的形势与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监督落实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高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规划》是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江北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开展、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起草过程

(1)规划编制时间节点安排

2020年12月,通过公开招投标,受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委托,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规划编制任务。

规划编制于2021年2月形成《规划大纲》,3月底形成初步综合研究报告,5月初形成规划初稿;经多次研讨以及内部初审于6月上旬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6月底完成意见征求,8月上旬完成规划论证稿及论证工作;9月底完成规划送审和报批发布(相关时间段随省市规划时间顺延)。

(2)规划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8月22日(实际征求意见时间),规划征求意见稿,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乡镇以及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8月27日共收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经充分研究向相关单位一一进行了回复,并进一步完善了规划相关内容。

(3)规划论证情况

2021年8月31日通过专家论证,9月底完成文本修改完善,报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备案。

(4)规划送审及报批情况

2021年10月18日《江北区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通过审查,修改完善后,由江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江北区发展改革局联合发布,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2日。

四、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

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建立“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构建分区分类分级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格局,健全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争先的综合防治新体系,查清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做到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即查即治、地灾风险有效管控,避免群死群伤地质灾害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到2035年,江北区建成现代化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体系,基本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

 

2.规划主要指标

1      江北区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0年基准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调查评价

1:5万江北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

/

100

约束性

2

1:2000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

1

约束性

3

监测预警

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

/

1

约束

4

新增山区雨量监测站

/

5

约束性

5

区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

1

预期性

6

重点风险防范区应急预案演练覆盖率

%

/

100

约束性

7

综合治理

风险隐患综合治理

/

1

约束性

8

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处置率

%

/

100

约束性

9

区域地面沉降平均速率

毫米/

9.9

8

约束性

10

数字管理

“地灾智防”APP使用人数

18

>100

预期性

11

城市地质风险信息系统管理数据库

/

1

预期性

12

人才队伍

区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

/

1

约束性

3、主要任务

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更加深入。完成1:50000市域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完成慈城镇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基本查明城市运行安全地质风险,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完成主城区不良地质风险一张图编制。

2)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稳健提升。大力推广普适性专业化监测设备落地安装,十四五”末累计建成专业监测点1处,新雨量监测站5处,继续完善地灾气象预报预警系统,险情处置有效到位,应急救灾能力全面提升。

3)地质灾害风险程度明显降低进一步巩固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成果,按照“即查即治”的要求,结合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尊重群众意愿,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4)数字防灾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强化数字化改革转型发展优势,健全地质灾害“整体智治”制度体系,将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划、风险防范区、群测群防、监测预报预警、预警预案、动态排查巡查等信息全部纳入“风险码”统一管理,加强数字应急能力建设,实现临灾威胁人员精准转移,完善灾前预警、灾中防控、灾后救援全过程现代化数字防灾管理体系。

5)科技创新支撑更加有力。加强国内外、省市部门合作交流,依托省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平台,完善江北区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拓展地质灾害防治成果利用,建成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监测数据中心,高效服务“即时感知、高效服务、科学决策、智能监管、智慧管理、数字赋能”的“整体智治”体系。

五、特色亮点

1、不断加强地质灾害“三区一点”管理。坚持常态减灾和“防-抗-救”相结合,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深入推进“三区一点”新管理模式,细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地质灾害防治区、识别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查明地质灾害隐患,注重综合施策,努力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2、确定了不断提升风险普查与调查精度的调查监测体系。至2021年底完成全区1:50000地质灾害普查与数据库建设工作。至2021年底完成慈城镇1:2000高精度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建成慈城镇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开展江北区城市运行安全不良地质风险数据库建设与一张图编制工作。至2025年底完成平原区地面沉降易发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修订与易发区图册修编。

3、提出地质灾害数字化专业监测点建设工程至2021年6月底,建成验收1处专业监测预警实验点,并实现并网运行;至2025年底,争取完成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新建1累计建成2处;推进普适性专业监测仪器安装,至2025年,新建山区人口集聚区自动化雨量监测站5处。

4、完善与提升地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至2025年底,力争建立1支百人基层监测队伍,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监测预警网络覆盖率100%(22处),影响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应急预案演练覆盖率100%。至2022年底完成江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系统升级改造。

5、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现代化综合治理体系建设。2025年年底,全区地质灾害消除率达到100%。新发生地质灾害当年有效处置率100%,新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管护率100%。到2025年底,完成1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并配合建成主城区地下水-地面沉降监测双控预警模型和管控平台。区域地面沉降平均速率控制在8mm/年以内。

6、深化地质灾害人才队伍和文化宣传工程建设。到2025年,风险防范区与重点治理工程全部纳入省“风险码”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一区一码”“一码管灾”综合目标。至2021年底,建成由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技术顾问、应急救灾人员与设备组成的综合性江北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专业队伍1个。结合世界 “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五个一”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多领域、多形式、多平台、多视角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六、适用期限

本《规划》经江北区发改局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备案批准后发布设施。《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展望至2035年。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及相关附图、附表和数据库组成。本《规划》最终解释权限归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钭智超、0574-8938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