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0798/2021-51442 | ||
文 号: | 北区发改〔2021〕74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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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2日
宁波市江北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中共江北区委关于制定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及《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区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打造“幸福颐养标杆区”,为“创智之城、和美江北”建设提供支撑,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体系,加快设施建设,积极完成“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养老服务格局基本成型。“十三五”期间,我区人口老龄化加剧,并呈现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四化叠加”趋势。五年来,我区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形成“9055”养老服务格局(即90%的老年人实现以社区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协助的自主居家养老服务,5%的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的社区养老服务,5%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服务工作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居家养老服务特色鲜明,线下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130个,其中街道(镇)示范性(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个,服务设施覆盖100%乡镇街道;线上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准机构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市场化改革,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并培育出一批本土化的品牌组织和养老服务项目,现共有社会养老床位3921张,每百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5.58张;有养老机构6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3家。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了《江北区关于深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江北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北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北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与使用办法》、《江北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与使用办法》《关于开展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文件,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养老服务重点领域有所突破。在医养融合发展方向,推动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在智慧养老平台方向,搭建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和体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运营维护,形成智慧养老数字地图,服务覆盖全区6万多老年人,囊括80余家服务机构,涉及送餐、家政、医疗等30余项服务,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快捷、有效供给。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向,加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依托红十字会急救培训团队等机构,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指导社区及社会承接机构落实日常管理职责。
“十三五”期间,我区养老服务发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与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形势和养老服务新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优质普惠公办养老资源不足、居家服务供给不够丰富、服务队伍不够专业等困难和问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补短,改进提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养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眼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聚焦人才队伍,更加激发家庭养老功能,更加尊重老年人自主权利,更加弘扬积极老龄化,围绕“创智之城、和美江北”要求打造“幸福颐养标杆区”,不断提升全区老年人及其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需求导向,科学精准施策。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着眼于解决制约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进一步瞄准薄弱、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强化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坚持多方联动,打造服务共同体。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性,在政府主导下,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实现各尽其责、各得其所。
——坚持统筹布局,加强重点突破。围绕增强养老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问题统筹布局,进一步突出各项工作重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养、医、护等资源有效结合,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智慧引领,赋能养老产业。不断拓展区级智慧养老平台功能,与省、市平台积极联动,以科技创新和模式创新赋能医养康养联合体建设,建设医康护养为一体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产业。
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结合、事业产业协同、线上线下融合、人才科技相辅的“三横四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使居家养老更舒适、社区养老更完善、机构养老更专业,形成优质均衡、供给丰富、方便可及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位于全市乃至全省相对领先地位。
“十四五”时期江北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类型 |
1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6.68 | 60 | 约束性 |
2 |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张) | 0.6 | 2 | 预期性 |
3 | 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人次) | 200 | 2000 | 预期性 |
4 |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人) | 17.2 | 30 | 预期性 |
5 | 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例(%) | 9 | 20 | 预期性 |
提升家庭自我照护能力。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免费培训家庭照护者。普及老年人科学保健知识,开展老年人健康养身和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大力推广老年人健康素养率以及公众对认知症防治知识知晓率。
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制定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地方标准,完成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推动由“兜底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优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制度,调整指导目录,确保应补尽补。加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提升老年人满意度。根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市场价格水平,适时调整服务折算价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建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依托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试点建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全面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合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周探访率达到100%。大力发展助老志愿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失能失智老人服务。
推动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对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已建成住宅小区,以社区为单位推进整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邻里中心、文化礼堂、社区活动室等其他设施共建共享。推进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所有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设立老年大学教学点。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发挥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枢纽、平台、辐射、服务和转介作用,全面链接政府、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村社站点等各方资源,通过建立养老顾问、热线电话等机制,响应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发挥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数量和位置优势,强化中心与站点联动。
打造老年助餐服务闭环。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分层分类养老年人提供便捷安全的助餐服务。积极打造“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的标准化老年食堂。
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努力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在公共活动空间增设适合老年人休息的设施。积极推进认知症友好社区和示范型老年友好社区。结合乡村振兴,创建“慈孝氛围浓厚、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居住便捷舒适、环境优美整洁、人际友善和谐”的老年宜居村。
提升失能失智照护能力。推进养老机构失能失智照护专区、护理专区建设,到2025年,各公办养老机构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占比不少于全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8%,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总数60%,每千名老年人配有2张认知症照护床位。
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将养老服务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筑使用安全检查,推进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养老机构集中研究处置。推进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等级A、B率达到95%以上。
深化医养结合。推进医共体和医联体支持下的医养联合体建设。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大幅提升,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二甲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推进康养体系建设。建立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和家庭有序转接,能力评估、专业服务和照护政策衔接配套的服务体系,建设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上下联通、转接有序的康养联合体,推动医疗机构作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
促进医养康养融合。推进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和养老一体化服务。
加强养老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重点保障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做强做优公办养老机构,补齐公办养老机构优质服务不足短板,通过养老院扩建、新建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力争新增床位达到500张,为人民群众提供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机构服务。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向常住老年人开放。
丰富养老服务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开展养老服务产业示范点创建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深入发展。
繁荣老年用品市场。增加老年用品供给,引导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围绕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辅助器具和智能看护、应急救援、通信服务、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重点领域,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老年用品测试和质量监管,鼓励开辟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
(六)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展老年人获取信息和服务壁垒排查整改,保留现场人工服务或上门服务方式,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为老年人获取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资金、运营秩序监管,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依托智慧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养老服务强制性标准,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开展养老服务满意度、需求调研评估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护理员和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养老顾问)培养力度。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开展以师带徒等新型培训,提升新入员工服务技能。
加大激励褒奖力度。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积分落户、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等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完善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养老护机构聘用养老护理员、康复技师(士),参照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表彰奖励工作。
通过现有养老机构扩建、利用中心城区闲置政府资源整合改建及在城市边角地块新建三种方式兴办国有民办养老机构,到2025年,力争新增床位达到500张规模,完成街道(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敬老院)设施改造提升,达到公办普惠性养老机构水平,推进规模化品牌化运营,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优质均衡目标。
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推进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充分发挥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枢纽平台和辐射服务作用,2025年底完成3-5家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建成20个以上标准化老年食堂,着力解决老年人的助餐问题。
充分整合在保国寺附近的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宁波南山疗养院、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洪塘福利院、慈孝乐园等一系列市、区级养老机构为老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慈孝乐园二期建设,为老人医养康养提供完善的生活、工作及休憩配套设施,满足为老服务需求,着力打造毛岙农村集中养老、鞍山旅居养老、慈孝乐园健康养老等特色,形成新型规模化老年康养示范区。
(一)加强组织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共同推进养老服务合力。完善养老服务工作组织网络,强化整合资源和综合协调能力,切实保障与养老服务相适应的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确保养老服务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完善养老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涉老部门的综合考评管理,有效激发各个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为提升全区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奠定组织基础。
(二)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要素保障
(三)弘扬慈孝文化,发挥理念优势
江北慈孝文化源远流长,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挖掘我区慈孝文化特质,大力宣传慈孝文化,通过搭建慈孝生日会、慈孝公益服务等活动载体,创新发展慈孝文化的内涵,发扬传统美德,从细微处做起,把慈孝和感恩的理念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引导大人“修身尽责、言传身教、以德育人”,引导孩子“敬老尊贤、明礼知耻、守信厚德”,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倡导慈孝风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四)加强监管评估,确保规划落地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人口老龄化形势和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及规划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建立严格、规范的地方标准和专业技术支持系统等指标体系,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检测评估和跟踪检查,逐步使政府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指标量化,同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推进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