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0425789/2021-438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发布渠道、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6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76条、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386条次。在局一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处,通过政务公开电子屏终端,向群众提供便民查询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当年处理完成12件(其中主动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述申请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处理、反馈,不存在超期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度我局共主办提案、议案48件,主动公开48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art/2020/9/1/art_1229262895_59569.html)、江北区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13347/index.html)是我局信息公开最为主要的网络平台。政务微博(宁波江北住建交通)、微信(江北住建交通)是我局发布重要工作动态、回应社会热点的有力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创建、区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局投诉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度,全局接到信访、投诉、咨询共3006件,按期受理率、按期告知率100%,满意率99.9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9 | +50 | 153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5 | 0 | 540 | |
行政强制 | 8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2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规范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2、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要多元化,将政策解读生动、明了,更加贴近群众生活;
3、社会关切主动回应还要进一步加强,及时解除群众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下步改进方向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下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明确任务分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三是及时公开局重大行政决策和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制作决策清单,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江北区住建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宁波市江北区住建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