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80425789/2020-42316 | 主题分类: | 机构编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2 |
江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 江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
单位地址 | 北投大厦南楼12、13楼 | ||
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房屋管理、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江北区相关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以及直管公房接管、租赁、转户、商借、变更和维修;负责代管房产管理以及私房落政工作。 3、负责城镇拆迁房屋中的无主产证据保全、低限标准审批、直管公房的产权处置和拆迁面积核定,负责空关直管公房的拆迁赔产处理。 4、贯彻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区内直管公房出售审核报批,以及区属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审批工作。 5、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及后续管理,包括公共租赁房审批和管理,廉租房的受理审批、租金减免、补贴发放及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申购受理、审核等。 6、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危房排查、直管公房解危及其他产权危房解危的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房屋装修备案管理及违章装修查处;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监管。 7、负责甬江街道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注销、变更等登记管理的初审和房屋交易、转让、抵押工作;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等相关资料的归档、保存和利用,开展全区房地产相关业务的数据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经纪、租赁市场管理工作,做好备案登记和日常管理; 8、负责拟订全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保修金、初期物业管理费及电梯维修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审批;负责全区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和物业用房的核准。 9、参与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安置房项目建设条件论证、扩初会审和竣工验收工作。 10、负责对洪塘街道、庄桥街道、慈城镇房管所的政策、业务指导工作。 11、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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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袁春萍 | 公开电话 | 0574-87675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