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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北区应急函〔2020〕12号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7-27
关于区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王柳娜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江北区防疫应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防疫应急机制,向居民发放和储备战略“安全包”(应急包)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区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和疫情信息网络,公共卫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先后荣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省卫生强区”“省卫生应急示范区”“省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等称号,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推进明显,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升。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广泛动员,在应急处置、隔离救治、检测筛查、流调排摸、卡点监测、复工复学等方面成效显著。卫健、公安、发改、经信、应急、住建等部门及各街道(镇)沉着应战,联防联控,取得我区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阶段性胜利。

通过这次疫情,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与现实需求、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如部分硬件设施老旧、专业人员不足、防疫物资储备不足、大数据共享质量不高等。为有效提升基层防疫应对工作,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区实际,主要采取了以下三方面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关于公共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区县(市)一级应对重大疫情的联防联控机制,积极争取财政经费,加强公共卫生(重大疫情防控)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二是加强应对重大疫情的物资储备能力。全区已建成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28处,并按要求配置了一定数量的应急生活包。与卫健部门积极对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避灾安置准备工作。按照现行模式,区县(市)一级普遍未进行应对重大疫情专项的物资储备,只在部分医疗机构适量储备,满足一般医疗救治需要。下一步我们将及时关注国家层面关于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的最新动向,按照有关职能分工、品种规模及储备方式的具体要求,适时推动本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三是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基层村(社区)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要确保一线防控人员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的正常供应。加强防疫有关商品的市场监管,防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合理的防疫应急物资储备。

最后,感谢您对江北区防疫应急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人:陈荣,联系电话:87667608。

 

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