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16/2020-00626
文件字号: 北区自然资规〔2020〕4号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0-03-09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关于开展社区规划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街道、各科室(所)、事业单位: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六争取攻坚、三年攀高”工作要求,结合江北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三服务”工作,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规划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江北区特点和分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和区级统筹、街道属地管理,党建引领、专业务实”的总体思路和“以点带面,逐步推展”的基本原则,把握“遵循规划现有框架、健全规划管理制度、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的总体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社区规划师制度。近期结合住建部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立足江北区的实际,重点选择改造意愿迫切、行动能力强的街道社区先行试点,慈城镇结合乡村振兴和品质提升开展。

以街道(镇)为单位派驻社区规划师,负责相关街道(镇)社区规划研究编制与实施管理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增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服务社区能力,补齐基层规划专业技术人才缺失短板。密切社会联系,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以城市更新、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社区微更新等为主要工作内容,全面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存量空间的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促进城市环境和宜居品质提升。力争经过三年时间,在我区形成覆盖广泛、工作制度体系成熟、服务成效显著的社区规划师工作体系。

二、工作内容

分局在严格按照市局总体统筹部署的基础上,立足江北区实际,密切依托属地政府,并结合已有的驻镇规划师制度统筹开展工作,组建工作专班,采用分级指导、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做好社区规划师人员选派、工作协调、服务保障、技术支持、重大问题处理和下情上达等工作。

(一)社区规划师工作职责。社区规划师为街道(镇)社区更新、村庄规划、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街道整治、绿化景观提升、停车设施优化、公共空间微改造等工作提供长期跟踪指导和咨询,全过程参与社区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搭建政府与基层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承担行政沟通、技术咨询、公众协调等主要职责。其职责包括:

1.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委托,加强与街道社区(镇村)、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多向沟通。协助街道进行政策理念宣传、经验分享、活动组织,引导公众参与。

2.为街道(镇)社区建设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在15分钟生活圈、社区微更新等规划编制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参与拟定整体实施计划。

3.对街道社区道路整治、绿化景观提升、停车设施优化、公共空间微更新等项目设计、实施,进行技术指导或提供专家咨询,引导和帮助社区更新项目达到更好品质要求。

4.参与联络协调社区更新规划编制、计划制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方关系,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事项,做好衔接、沟通、解说、协调等工作,协助落实解决问题。

(二)社区规划师组成配备。社区规划师可以从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遴选,也可以商请大专院校、设计单位和其他热心于社区工作的社会人士担任。社区规划师应具备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积极态度,擅于沟通,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规划、建筑、景观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可以一个社区配一名社区规划师,也可以街道(镇)为单位或多个社区联合配备一个社区规划师团队。社区规划师团队宜由至少一名专业能力突出的导师和若干成员组成,具有独立开展工作、解决问题能力。

三、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分局成立社区规划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会同属地政府,积极对接街道社区,做好本地社区规划师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并为社区规划师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和支持。

(二)工作联络机制。分局积极对接属地街道(镇),密切协调市局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坚持“全域覆盖、事权分离、广泛参与、长效持续”的原则,根据市局提出的“街道(社区)-社区规划师-资规分局之间协同工作”要求,建立分局领导联市局、区政府和区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中层领导联街道、规划师联社区的“三联”工作机制,把规划管理和服务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强。建立属地社区规划师工作网络,指定专人负责与社区规划师的联系;建立社区规划师与街道社区的对口联络制度,定期走访联系,组织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三)工作支撑机制。分局要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下沉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配套制度,加大对社区规划师工作的支撑力度。要科学拟定社区规划师专业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市局和高校资源组织开展社区规划师培训工作,并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定期组织交流学习,互学互比。对社区规划师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同时,要协调街道社区建立与社区规划师工作相衔接的社区议事机制,以更好发挥社区规划师作用。

完善资金保障体制机制,逐步建立社区规划师人员选拔、聘用和任职机制,并完善政府出资向社会购买服务,确定区财政和属地财政联合保障体制。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党建引领和激励引导。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建立社区规划师工作制度,是我局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密切群众联系、深入了解社会民生需求,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更接地气、更加务实,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需求,也是我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社会能力,建设一支勇于付出、敢于担当的优秀资规队伍的需要。分局在开展社区规划师工作过程中,要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在要求党员干部争先创优,做出表率的基础上,通过宣传、表彰、奖励等方式,加强对社区规划师工作的引导激励。要做好社区规划师工作建档,建立与工作实绩相当的评价与激励办法,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突出亮点,表扬先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各地要注重与街道社区、大专院校以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互动,不断拓展工作面,促进信息互通共享,进一步提升社区规划师工作的参与度与影响力。

(二)注重工作标准和务实有效。高标准才能实现高质量,要求:

1.分局领导班子每月至少一次联系街道相关负责人,了解社区规划师工作开展的相关情况;

2.中层领导每周至少一次前往街道(社区)进行上门服务,指导相关规划工作的开展;

3.社区规划师工作采用兼职形式,由分局系统和社会按统一标准征选并聘用,社区服务工作时间每周累计不小于12小时。

4.建立社区规划师工作交流平台、群组,方便及时沟通解决相关问题;

5.社区规划师、中层领导每周向分局进行工作成果汇报;

6.在每周召开的分局工作例会上,讨论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7.分局每月向市局上报,向相关街道通报社区规划师试点工作情况。

注重务实有效,社区规划师工作与实际工作更加紧密结合。存量更新,提升老旧社区宜居水平,是未来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资规工作面临的一项新课题。一方面,可以结合重点区域、重要项目和15分钟生活圈等规划研究,延伸开展社区规划师工作,促进规划研究转向规划落地实施;另一方面,要通过开展社区规划师工作,认真听取社区规划师和街道社区反馈的问题建议,开拓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办法,促进面向社区存量更新的规划服务工作更加积极、务实、有效。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