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1424/2020-00118 | ||
文 号: | 北区教〔2020〕162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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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教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开办宁波市江北区知悦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北区教〔2020〕162号
童霄雁、胡晓晓、杨素华:
你们提交的《关于举办宁波市江北区知悦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民办学校正式设立申请表等相关审批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资料审核,基本符合办学条件,同意你们在江北区庄桥街道李家西路227(2-2), 223/225(2-1)开办宁波市江北区知悦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证号:教民133020577701169号,准予在核准的范围内招生办学。
同意开设:阅读与写作(6-12周岁),趣味英语(6-14周岁)、趣味数学(6-12周岁)、趣味科学(6-14周岁)
在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办理其他相关登记手续。自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教育部门将对你校进行现场勘查,如在勘查中发现问题则在限期内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希你校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