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救灾领域政务公开典型案例二

巨灾保险,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保护伞

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的试点城市之一,宁波市于2014年11月起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搭建起以巨灾保险为基础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保障机制。2018年1月起,巨灾保险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保险险种、赔付标准、触发条件、理赔服务都得到优化提升,更加惠民、利民、便民。江北区属于灾害风险较高地区,尤以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防灾减灾任务较重。三年来,江北区立足百姓视角,不断完善政府、企业、社会三方联动机制,打造了巨灾保险的“江北样板”,赔付款项超过1450万,为22860户受灾家庭撑起了保护伞,有效减轻了政府救灾救助压力,获得了高度认可和肯定。

一、什么是公共巨灾保险

公共巨灾保险是政府运用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向因巨灾造成居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救助补偿的政策性保险。政府承担公共巨灾保险保费,保险机构根据合同契约支付赔款。

二、公共巨灾保险保什么?

1、自然灾害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

2、自然灾害人身伤亡抚恤救助。

3、公共安全人身伤亡抚恤救助。

三、巨灾理赔如何定损?

1、公共巨灾保险水灾远程核灾定损(提前测量并采集每户居民房屋的海拔高度作为基础数据库,同时在当地村设置一个水位桩)。

2、入户实地查勘定损

 

四、赔付标准

家庭财产损失救助标准

项 目

损失程度

给付金额

住房进水

1、当20CM<水位线≤50CM

500元

2、当50CM<水位线≤100CM

1000元

2、当100CM<水位线≤150CM

2000元

3、当水位线>150CM

3000元

住房损毁

1、造成一间住房倒塌或四分之一以上屋顶被掀、压塌

2000元

2、造成一间以上住房倒塌或二分之一以上屋顶被掀、压塌

3000元

人身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表

项 目

残疾程度

给付金额

1

死亡

20万

2

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者一级伤残

20万

3

二级伤残

18万

4

三级伤残

16万

5

四级伤残

14万

6

五级伤残

12万

7

六级伤残

10万

8

七级伤残

8万

9

八级伤残

6万

10

九级伤残

4万

11

十级伤残

2万

以洪塘街道洪塘社区为例,2015年9月30日台风“杜鹃”来袭造成基本被淹,水位线高达20-70cm, 报损796户,查看后核定751户,其中20-50cm的386户;50cm以上的364户;1米以上,1户,理赔金额达到558500元。2018年7月6日傍晚江北洪塘、庄桥普降大雨,洪塘最大雨量达到178mm,大量居民家进水,最高进水达到40 cm左右,启动巨灾理赔条件,洪塘社区报损60户,核定56户,理赔金额达到28000元,极大限度的保障了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