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保护伞
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的试点城市之一,宁波市于2014年11月起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搭建起以巨灾保险为基础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保障机制。2018年1月起,巨灾保险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保险险种、赔付标准、触发条件、理赔服务都得到优化提升,更加惠民、利民、便民。江北区属于灾害风险较高地区,尤以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防灾减灾任务较重。三年来,江北区立足百姓视角,不断完善政府、企业、社会三方联动机制,打造了巨灾保险的“江北样板”,赔付款项超过1450万,为22860户受灾家庭撑起了保护伞,有效减轻了政府救灾救助压力,获得了高度认可和肯定。
一、什么是公共巨灾保险
公共巨灾保险是政府运用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向因巨灾造成居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救助补偿的政策性保险。政府承担公共巨灾保险保费,保险机构根据合同契约支付赔款。
二、公共巨灾保险保什么?
1、自然灾害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
2、自然灾害人身伤亡抚恤救助。
3、公共安全人身伤亡抚恤救助。
三、巨灾理赔如何定损?
1、公共巨灾保险水灾远程核灾定损(提前测量并采集每户居民房屋的海拔高度作为基础数据库,同时在当地村设置一个水位桩)。
2、入户实地查勘定损
四、赔付标准
家庭财产损失救助标准
项 目 | 损失程度 | 给付金额 |
住房进水 | 1、当20CM<水位线≤50CM | 500元 |
2、当50CM<水位线≤100CM | 1000元 | |
2、当100CM<水位线≤150CM | 2000元 | |
3、当水位线>150CM | 3000元 | |
住房损毁 | 1、造成一间住房倒塌或四分之一以上屋顶被掀、压塌 | 2000元 |
2、造成一间以上住房倒塌或二分之一以上屋顶被掀、压塌 | 3000元 |
人身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表
项 目 | 残疾程度 | 给付金额 |
1 | 死亡 | 20万 |
2 | 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者一级伤残 | 20万 |
3 | 二级伤残 | 18万 |
4 | 三级伤残 | 16万 |
5 | 四级伤残 | 14万 |
6 | 五级伤残 | 12万 |
7 | 六级伤残 | 10万 |
8 | 七级伤残 | 8万 |
9 | 八级伤残 | 6万 |
10 | 九级伤残 | 4万 |
11 | 十级伤残 | 2万 |
以洪塘街道洪塘社区为例,2015年9月30日台风“杜鹃”来袭造成基本被淹,水位线高达20-70cm, 报损796户,查看后核定751户,其中20-50cm的386户;50cm以上的364户;1米以上,1户,理赔金额达到558500元。2018年7月6日傍晚江北洪塘、庄桥普降大雨,洪塘最大雨量达到178mm,大量居民家进水,最高进水达到40 cm左右,启动巨灾理赔条件,洪塘社区报损60户,核定56户,理赔金额达到28000元,极大限度的保障了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