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1424/2020-59888 | ||
文 号: | 北区教〔2020〕136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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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教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
北区教〔2020〕136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厘清安全事故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夯实责任、完善机制,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再次发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事故(案事件)倒查分析工作机制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96 号)和《关于建立校园安全事故事后倒查分析报告工作制度的通知》(甬教安体〔2020〕215 号),现就建立全区校园安全事故事后倒查分析报告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倒查分析报告安全事故范围
今年元月1日起,各校(园)凡发生师生坠楼、意外死亡、涉恐涉毒、校园欺凌、在职教职工侵害学生、校车事故、校园火灾、灾害天气造成伤害、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严重安全事故的,均须进行事后调查分析报告。今年仍未落实事后分析报告的校园安全事故,一律补充完成分析报告。
二、倒查分析报告内容
安全事故事后倒查分析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概况、应急处置过程(包括采取的对策措施)、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学校以及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事故处置结果、应当吸取的教训和下一步防范工作举措等内容。
事后调查分析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调查分析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以及在防范和处置安全事故的过程中学校以及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在教育、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是否存在不足和失当,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倒查分析报告上报时限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事后倒查分析报告应在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5天内完成,由学校党政领导把关落实。报告应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后,采取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同时上报。涉及安全稳定事故报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葛彦杰,联系电话:1*******9(短号624989);安全综治事故报普教科,联系人:沈东海,联系电话:1*******2(短号651864);公共卫生事故报普教科,联系人:钱浩锋,联系电话:1*******1(短号680091);食堂食品事故报计财科,联系人:沈钧瑜,联系电话:1*******0(短号650100);校舍安全事故报教育发展公司,联系人:陈志光,联系电话:1*******1(短号651776);上述事故幼儿园并报区教育局社教科,联系人:孙忠刚,联系电话:1*******3(短号659838)。
四、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各校(园)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事故的预警防范、应急处置、信息报送、调查分析、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园)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如发现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处置不适当、信息报送不及时、调查分析不深入、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并抄告各属地街道(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事故(案事件)倒查分析工作机制的通知
2.关于建立校园安全事故事后倒查分析报告工作制度的通知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