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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上报学生资助材料、及资助工作标准化建设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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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使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让每一个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都得到资助,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学初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甬教计【2019】229号)文件精神,开展一次全体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在宣传资助政策的同时,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排摸,通过排摸,准确掌握本校(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的情况,及时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最新的认定办法认定和审核:审核原件的有效性(与全国资助平台数据有效对接),上交证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2份(1份局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后返还学校存档,1份局资助中心存档)请在开学后30天内,报给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陈凤老师;联系电话:672020。并在上交附件纸质稿的同时,同时递交当季全国平台导出的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将附件二和三的电子稿通过QQ发给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陈凤老师。

十九大的召开把“资助”工作提到了一定高度,强调“精准扶贫”。请各单位对申请学生的材料严格把关,参考全国资助平台数据,排摸的对象要精准,做到学籍系统、资助系统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库的有效对接,全面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

希各单位深入了解情况、进行排摸,做到“应助尽助”,让真正有困难的孩子享受到政府的资助;同时重视资助工作的系统性:及时按学期做好“全国学生资助平台”数据的录入和系统更新工作、按学年度做好纸质台账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抓紧落实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标准化建设工程。

学生资助标准化建设已纳入到督导室牵头的区教育局对各单位的考核,且作为我科室对各单位打分的依据,请各单位领导引起重视。请已经达标的学校和幼儿园,上交加盖公章的《江北区学生资助工作标准化建设自评表》,和以照片打印的形式作为附件递交标准化建设相关材料(如机构挂牌、宣传资料、资助工作办公室布置等等)。

附件一:申请表和确认书

附件二:江北区2020年春季困难学生(幼儿)申请汇总表

附件三:江北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

附件四:江北区学生资助工作标准化建设自评表

2020春资助通知附件打包下载.rar

江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月6日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2020年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