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2187943/2019-16136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05-31 |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世红代表: 您在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在萧甬铁路东边运动步道安装路灯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庄桥街道的协办意见,萧甬铁路东边运动步道是2018年三江六岸游步道连接工程的一部分,由区住建局出资,委托庄桥街道实施新建,因安装路灯经费未列入该工程项目,导致建成后夜晚路面照度不足,行人通行不便。 因该路段地处北外环以南的中心城区,各建设主体均表示难以实施补装路灯,我局根据目前照明情况和年度资金预算,下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1.主动作为。在萧甬铁路东边运动步道上安装补光路灯,使路面照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路灯用电从道路东侧的双古渡公园路灯引出。 2.加强养管。及时对黑灯进行修复,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3.完善制度。完善建管衔接、设计方案备案审查、过程监管等流程制度,确保中心城区新建、改建道路路面照度符合国家标准。 徐世红代表,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薛波,联系电话:87477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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