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1246/2018-02416
文件字号: 北区安办〔2018〕3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8-05-25
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区二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江北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甬安委〔2016〕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路段排查治理,使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消除,预防和杜绝带有规律性和可防性的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下降。2018年度,确保实现市、区两级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率均达到100%。。

二、2018年度市、区级挂牌督办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根据前阶段各地排查和实地踏勘情况,确定2018年度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如下:市级事故多发点(段)1处,区级挂牌督办治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6处。具体为:

(一)市级事故多发点(段)(附件1)

1、319省道向上村口及附近路段

(二)区级挂牌督办治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附件2)

1、庄桥街道:铸锋路

2、甬江街道:兴甬路振江路口

3、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319省道慈湖人家附近

4、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宁慈公路康庄路口

5、市交警局秩序处:中官路梅竹路口

6、市交警局秩序处:环城北路大闸路口

三、治理步骤及措施

整个治理工作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措施阶段(6月底前)。要组织好各部门对排摸出来的区级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实地踏勘,对照有关交通工程技术标准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分析事故多发原因,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在6月中旬前确定治理措施,区级在6月底前制定详细的治理措施和工作计划,落实治理资金。治理工作应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全面治理阶段(6月-10月)。根据确定的治理工作方案和治理措施,各部门各司其责,按照交通工程技术标准及有关交通安全要求,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治理,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于9月30日前按标准与要求完成治理工作,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月)。10月10日前,各相关街道、镇牵头对治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10月20日前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对在治理期间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相关部门将予以通报表彰。(具体治理工作措施及责任部门见附件1、2)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尽其责、加强配合,不断发现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为治理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各街道、镇要协调好区交通、交警等部门,确保治理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针对附件提出的内容与要求,进一步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完成时间。各职能部门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的巡逻管控力度,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江北交警大队要及时掌握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现场检查和指导力度,并对辖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市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整治措施

   2、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整治措施(以上附件详见“文件下载”)

 

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区二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工作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