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80425789/2018-02216 | ||
文 号: | 北区建〔2018〕91号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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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8-04-26 | 发布日期: | 2018-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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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建〔2018〕91号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控制施工扬尘污染,确保建筑工地周边环境整洁有序,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打造文明、清洁的宜居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施工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规定》,重点做到工程围挡牢固整洁美观;立面安全网围护干净;现场堆场整齐,道路硬化,裸土及散状材料覆盖,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形式统一、外观整洁;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拆除施工洒水降尘;周边道路洒水降尘路面整洁交通畅通;施工完毕临时设施及时拆除等。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严禁废弃物焚烧,保持好施工现场和大门外周边20米范围内环境的卫生。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渣土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建筑渣土的管理工作,不得随意倾倒垃圾,严禁泥浆直排城市管网及河道,将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业务发包给经有关部门许可,并取得《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的单位,出入车辆进行冲洗,不得带泥出工地,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未密闭盖平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做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格噪声控制,夜间施工时应经环保部门许可,并通告附近居民。按照有关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
(二)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提升行动。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储备用地)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甬环治办〔2018〕7号)要求,根据《宁波市建设工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2018年版)》,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工地围挡设置工作。城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城区一般地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外观造型与环境相匹配;宣传画面布置形式和内容应有机穿插组合,排列有序,临街背街一致,版面大小适宜,注意适度留白,做到风格统一、画面美观,公益广告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根据项目特色和周边环境需求宜布置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进行美化。围挡刊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可从中央文明办公益广告库、宁波公益广告库下载,市住建委创作了一批具有城建工作特色、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的公益广告墙绘,也可从市住建委官网公益广告库下载。中央文明办公益广告库地址: http://www.wenming.cn/jwmsxf_294/zggygg/;宁波公益广告库公益广告地址:http://chinazdsl.cn/gygg/index.aspx;市住建委官网公益广告库地址:http://www.nbjs.gov.cn/GB/col/col96/index.html。
(三)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建立标杆、树立典型,以文明施工标杆工地为引领,以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文明施工先进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高。
(四)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及渣土整治行动。按照《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北区建〔2017〕191号)文件要求,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扬尘管控责任,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抓好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审、建筑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裸土覆盖等控制环节,全面落实9个100%扬尘控制指标。各项目应在施工大门出入口显著位置悬挂《建筑工地扬尘、渣土管理责任公示牌》,规格、样式按住建局统一的标准制作,公示信息规范完整,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挡、封闭管理、内部环境道路、材料堆放、噪声及渣土处置、生活垃圾处理。按照《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甬政办发〔2010〕238号)要求,做到严格落实现场围挡设置、出场车辆冲洗等9个100%扬尘控制指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大门、施工围挡搭设情况;
2.施工围挡公益广告设置情况、围挡是否存在占道现象;
3.施工现场进出口道路及场内主要道路硬化情况,车辆冲洗设施配备情况及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情况;
4.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及破损污染情况;
5.施工现场“七牌二图”及各类安全标识标牌设置情况;
6.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现象;
7.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入库入池,采取覆盖等措施;
8.施工现场防止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
9.临时生活设施包括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等搭设情况,重点关注宿舍卫生状况及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7日—5月10日)。全区所有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排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附件1)于5月10日前上报至区质监站(联系人:王盟,联系方式:87354946)。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10月底)。区质监站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重点整治和全面复查,充分利用行政手段,严厉惩治整改不力的企业,及时总结情况,分析文明施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确保整治工作起到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对专项行动的进度、成效进行跟踪督察及总体评估,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及工程项目部进行表彰,对表现较差的企业及工程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区质监站结合日常管理的各项工作,持续开展对工地现场的巡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制定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强化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分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周密部署,目标明确,措施果断,确保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实效。各单位要以此次“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为载体,突出关键环节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所有工地应严格按规定设置现场围挡和公益广告、车辆冲洗装置、“七牌二图”及扬尘渣土管理责任公示牌等各类标识标牌,制定和落实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覆盖措施,规范宿舍卫生,保持好现场围挡安全整洁、施工现场和周边20米范围内环境的卫生,进一步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区质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规定、是否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进行检查,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根据检查情况,发现不达标的,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要严厉查处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单位,确保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有序、规范。
(四)广泛宣传,长效管理。要大力宣传全区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探索和完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夯实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基础,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使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