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24/2017-01324
文件字号: 北区教办〔2017〕1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教育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17-09-15
关于开展2017年“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及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宁波市委平安办、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甬教安体〔2013〕316号)及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深化“等级平安校园”管理提升建设水平的通知》(甬教安体〔2017〕277号),为进一步深化提升“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等级平安校园”的动态化管理机制和平安校园建设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决定开展2017年度“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及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7年9月至12月。
    二、实施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全区已获“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在符合评定标准的情况下,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申报“1A”到“5A”5个等级的平安校园;其中新申报“5A”等级的学校,必须在区教育局认定的4A等级基础上申报,认定文件截止时间至2017年10月底;按市教育局规定,今年限报3所。新办在原址满一年的中小学、星级幼儿园必须参加“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区教育局主要负责辖区内4A及以下等级“平安校园”学校的动态管理,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全市5A等级“平安校园”学校的动态管理。
    三、考评形式
    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及动态管理采取学校自查自评、区教育局组织检查督查、市教育局组织随查暗访等相结合的形式,考评依据为《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定工作指南》(2017年版)。
    (一)考评等级确定。新申报及已获得等级平安校园的单位,分别依照与参考《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定工作指南》(2017年版),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分别确定为“5A”到“1A”5个等级,其中得分为975分及以上的为5A级平安校园,得分为974分—950分的为4A级平安校园,得分为949分—925分的为3A级平安校园,得分为924分—900分的为2A级平安校园,得分为899分—875分的为1A级平安校园,得分在875分以下或当年发生本通知规定“一票否决制”事件的,不得获评或取消“平安校园”称号。
    (二)考评工作组织。新申报及已获得“1A”至“4A”级平安校园由区教育局组织评定和定期检查。新申报“5A”级平安校园由区教育局组织初评,筛选后将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组织复查和最后认定;已获得“5A”级平安校园由区教育局组织定期检查,市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查。
    (三)考评方法。新申报“等级平安校园”的认定主要以到校实地检查、台账资料查看等方式进行;对已认定等级的学校原则上以实地抽查为主,并抽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每学期至少一次的应急演练记录,不要求提供台账资料,检查中每扣25分及以上即降1个等级。“1A”至“4A”级平安校园认定结果由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发文公布(10月底),“5A”级平安校园由市级相关部门发文公布。
对2017年在省市区级平安办、公安、反恐办等部门组织的平安暗访中被通报的学校,所通报项目对照《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定工作指南》(2017版),在市、区教育局组织的“等级平安校园”年度考核中实行累计扣分。每扣25分以上,即降低一个等级。
    四、2017年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及动态管理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中下旬):逐级动员,下发管理工作通知,明确等级平安校园管理工作的年度目标、重点内容和实施办法。
    (二)申报学校评定与已评等级学校检查(9月底至10月中旬):申报时间为:9月22日-26日,各申评学校(详见附件2)及已评等级要求申报新等级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等级申报,认真填写“等级平安校园”申报审批表(附件1),并上交区教育局普教科。区教育局牵头各部门组成验收组对申报学校及已定等级学校进行考评和检查,提出考评意见和结论,学校进一步整改完善。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在初验和整改完善的基础上,确定拟申报市级“5A级平安校园”名单,并于10月底前将“5A级平安校园”申报审批表(含县(市)区考评材料)及评定的4A及以下“等级平安校园”文件报送市教育局。
    (三)市级复查和抽查(11月份):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对我区新申报的“5A”级平安校园进行复查,对已评定“5A”级学校进行抽查,提出验收意见和结论。
    (四)命名授牌(12月份):“5A”级平安校园由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发文公布,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对各等级平安校园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要求。各学校对“等级平安校园”深化提升工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上不松懈,认真对照《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定工作指南》(2017版)开展深化提升“等级平安校园”工作。要端正创建态度,对照创建标准,实事求是的填写创建申报表,如发现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当年创建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取得“等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取消其称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档案要求。“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学校要重视专项档案资料管理。“等级平安校园”考核验收的档案材料如无特殊要求,包括前一年度及当年度的台账资料。
    (三)整改要求。各学校要在思想上对“等级平安校园”深化提升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上不松懈,根据检查组的评定反馈意见,认真对照《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定工作指南》(2017版),落实好检查后的整改工作。整改报告要求以图文对比形式,在规定时限内报送。
    (四)材料要求。请各学校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于9月22日至26日上报“等级平安校园”申报审批表(附件1)和“江北区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自评表”(另发)纸质稿并盖单位章,电子稿通过OA平台上报。联系人:沈东海;联系电话:87668739,651864。

附件:1.“等级平安校园”申报审批表
          2.2017年必须审评学校名单
          3.宁波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定工作指南(2017版)
          4.宁波市校园保安力量配备标准(试行)
          5.中小学校消防设备和器材配备标准(参考)
          (附件详见文件下载)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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