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0425789/2017-02263 | ||
文件字号: | 北区建〔2017〕112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17-07-19 |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筑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有效治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我局在第二季度中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管理专项检查以及建筑工地污水排放专项检查等各类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受监房屋建筑工程85个,建筑面积约568万平方米;二季度检查涉及施工企业46家、监理企业35家、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企业19家,共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3份,排查隐患和存在问题517条。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大部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基本能够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但仍有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松懈,施工现场混乱,文明施工落实不到位,工地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亟需加强管理力度,做好整改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人脸识别考勤管理
2017年4月我局开始推行人脸考勤系统,6月份开始正式开始考勤统计。通过人脸考勤系统月到岗率自动统计,6月份纳入系统考勤的在建工程54个,6月份人脸识别月平均到岗率61.03%。
多数施工、监理企业能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推进项目部人脸识别考勤设备的安装及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效果良好。但仍有少数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考勤工作工程存在一些问题:
1、个别新开工项目未及时办理关键岗位人员的信息采集并及时安装人脸识别考勤设备 (典型项目:江北区湾头(JB05-02-21)地块项目一期,施工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2、部分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或实际到岗考勤率较低,个别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典型项目:江北区湾头(JB05-02-22)地块项目,施工单位:华润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科云鹭湾Ⅱ-9地块项目,施工单位: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及时设置开工时间导致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数据无法上传(典型项目:明州广场项目,建设单位:宁波明州华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经备案随意设置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关键岗位考勤人员的请假时间(典型项目:年剪切加工3万吨钢板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宁波江北天航工贸有限公司)。
5、部分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规范,如每日只考勤一次,造成无效考勤;或每日两次考勤间隔时间不符合规定。
(二)安全生产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旧严峻,部分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缺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
1、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健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深度、次数不足,实效不明显,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落实;项目部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格式化,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全资料流于形式,资料员代签字现象严重;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程序不完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过期甚至未持证上岗;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质性、可操作性审查不够、把关不严,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督促整改,对违章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对各类验收过程控制把关不严。
2、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连墙件数量不足;支模架立杆间距偏大,扫地杆、水平横杆设置不全;楼层临边防护、楼梯防护、洞口防护、电梯井防护不到位;塔吊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等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高处作业吊篮超高限位失效,安全锁超过有效标定期;施工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要求,电缆线路架设不规范,电缆颜色标识不符合要求,装饰阶段施工用电乱拖乱接现象较普遍。
3、部分项目消防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水源未随楼层设置;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品仓库,氧气、乙炔瓶随地倒放、阳光下曝晒,且使用时未达到安全距离;在建工程住人现象时有发生,宿舍内用电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炒菜现象仍旧存在。
4、建筑起重机械维保单位未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设备实体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流于形式 ;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与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备案中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不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监理未实行旁站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随意调整安拆告知时间,逃避安全检查,验收资料填写不规范、签字不全,安拆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
(三)文明施工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区文明施工水平虽有显著提高,但仍有部分项目未把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造成施工现场“脏、乱、差”,亟待提高与加强:
1、部分项目部排水许可证申领迟缓,思想上不够重视;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装置不全,未落实出入车辆冲洗制度,冲洗不彻底。
2、部分项目施工围挡未保持封闭完整,围挡搭设不规范,公益广告数量不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占比不足。
3、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占用市政道路堆放建筑材料、施工机具;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及现场留置余土未采取覆盖等扬尘控制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未采取封闭措施,沿路滴漏抛洒污染路面现象时有发生。
三、处理意见
对检查中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管理较好的4家单位予以全区通报表扬:
施工企业:
1、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庄桥街道李家安置房
2、宁波市华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北区湾头(JB05-04-10)地块项目Ⅱ标段
监理企业:
1、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庄桥街道李家安置房
2、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湾头(JB05-04-10)地块项目Ⅱ标段
对督查中发现、查实被其他管理部门通报、多次社会投诉、逃避检查、履职不到位等涉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较多的4家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1、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慈城新区I-11-b地块
2、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谢家滨江(JB13-02-12)地块一期
3、宁波市翌高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4、宁波钇晟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工作。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江北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北区建〔2017〕49号)文件精神,严格遵照有关要求做好人脸信息录入、项目部人脸识别考勤机安装以及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工作,进一步规范考勤行为,切实提高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区质监站要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建设单位报告的事项,发现被考勤人员到岗率达不到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部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对号入座,举一返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做好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防范治理,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的有效监管,切实做到文明施工人员、责任、投入“三落实”以及实施、检查、整改“三同步”,进一步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和用火监护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加大对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规范操作的检查力度,加强用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严禁施工现场违章动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三是加强施工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使用管理,减少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存量,确保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材料堆放区域消防通道畅通。四是完善消防器材配备,确保灭火器、逃生绳、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配备,提高施工现场自防自救能力。
(四)全力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汛期和高温期间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事前预防、督促检查、指导推动。一是严格落实高温天气下防暑降温应对措施,坚决实行高温停工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高温时段露天作业。二是积极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定期组织职工宿舍的清扫和消毒,加强饮水、饮食、药品管理,严防疫病和食物中都。三是积极组织夏季施工安全教育,特别是增强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完善台风汛期应急管理工作,对建筑工地结构工程、脚手架、基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以及临设、围墙等易受台风影响的重点部位、环节开展预防检查;受台风影响期间要确保及时停工,加强台风汛期值班值守,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强化汛期预测、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装备、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