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80425789/2017-02234 | ||
文 号: | 北区交〔2017〕28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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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7-11-27 | 发布日期: | 2017-11-27 |
北区交〔2017〕28号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密防范岁末年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保障交通行业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具体工作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道路客运
重点围绕汽车北站、旅游包车客运开展专项检查。包括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管理情况;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情况,企业监控平台使用管理,企业对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故意损坏、随意关停卫星定位装置或拒不接受监管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企业使用监控平台的管理情况;车辆技术状况是否符合运营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和评定情况,客运车辆安全锤、灭火器、逃生通道等设备设施情况;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带情况;客运车辆运营途中安全告知情况;旅游客车“导游专座”设置及安全运营情况;农村客运班线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情况;车站封闭管理、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二级以上客运站及有条件的三级客运站实名制售票乘车情况;车辆凌晨2点到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情况等。
(二)道路货运
开展危运企业资质检查,突出槽罐车辆检查。通过运政系统、市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平台监控,检查企业车辆“一车一档”、查阅槽罐车罐体检验报告等方式,严密排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超期、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车辆和货物保险超期、罐体检验超期等违规车辆,排查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槽罐车辆。抓好电子运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充分利用省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市危运监管平台,加强危运电子运单与市安监平台充装信息、车辆行驶轨迹、运政系统许可范围比对,严厉打击未填报电子路单、电子路单与实际装载货物不符、超许可范围运输、路单未携带等违规车辆。严格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现场执法检查通过稽查执法人员路面巡查,检查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和携带相关安全防护设备,普通栏板车、厢式车是否存在货物违规混装现象;核对电子路单信息与实际装载货物是否相符。对企业停车场地开展不定时的突击检查,打击违规停放重车现象。
(三)水运企业
责任体系健全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等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中小微企业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承包经营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个体经营投资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扩大试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四)公路基础设施
重点围绕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边坡、高挡墙、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路段,技术状况为四、五类危旧桥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现有公路和桥梁的风险排查或技术指标综合判别,认真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大危旧桥梁改造力度。
(五)公路工程
重点做好边施工边通车路段的交通安全防护,做好车流引导,谨防对周边居民造成拥堵影响。施工临时驻地、民工宿舍的周边环境情况和临时设施安全使用状况,防触电、防低温、防火等安全预防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物资的落实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管理制度和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辖区渡运
重点围绕各渡口渡船超载超员渡运问题,恶劣天气停航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船员实际操作能力、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的配备、内河客渡船安全技术状况、渡船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船舶乘客定额标牌等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渡口村时刻关注天气变化,谨防风力超过船体抗风等级开展渡运工作,要求各渡口对老化救生衣、反光带缺失进行更换,严禁渡工驾驶不符规定的渡船渡运,严禁各渡口超载、疲劳驾驶和携带危险品上船等违规现象的出现,并加强应急救生设备的配备,避免出现麻痹大意思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以应对突发情况发生。
(七)超限超载
通过开展夜间交通整治及“铁腕”系列治超行动,依法治超、安全治超、文明治超,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出入口、干线公路、重特大桥梁、大型物资集散地的执法监管,重点查处砂石料、水泥、建材等超限超载车辆,继续保持超限运输高压态势,压缩超限运输车辆的运行空间,维护公路运行完好安全。
二、实施步骤
1.全面部署。各科室(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整合细化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并逐级逐层抓好工作部署,确保上级工作要求贯彻到最基层一线。各基层一线执法部门要把检查内容融入到原定检查计划中,做到既全面检查又不重复检查。
2.严厉整治。依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通知等要求,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要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和整治。
3.加强督导。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问题相对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楼卫星担任组长,副局长舒峰鹤、李峻、公路段段长吴侃担任副组长,交管科、区公路段、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区交通质监站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整治力度。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过程中,各科室(部门)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开展或参与联合执法工作,如客货运企业、道路运输隐患、公路隐患的检查要主动与安监、公安、旅游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提升检查效果。
(四)加强机制建设。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统筹兼顾“安全生产规范年”、平安交通专项整治等活动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详见文件下载:交通28.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