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0425789/2017-02237 | ||
文件字号: | 北区建〔2017〕174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23 |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区建管处(建招办)、区安质监督站及有关单位:
“十九大”前夕,我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全市建筑业开展“宁波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7〕14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防范并有效处置工资拖欠行为,全力保障“十九大”期间的维稳工作。但中铁二十四局浙江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秀澜湾一期”项目在与劳务公司工资结算纠纷处置工作中不够重视,处置不及时,多次引发讨薪投诉,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现将对中铁二十四局浙江工程有限公司工资纠纷事件处置决定如下:
一、事件概况
9月16日下午,我区中国铁建青秀澜湾项目发生集体讨薪事件。经调查,该项目总包单位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为宁波市诚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项目用工管理极为混乱,由于中途总包方要求各班组退场,致使发生劳务费结算纠纷。经查,目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劳务款1020万元,根据劳务公司提供民工工资汇总表统计约存在约600余万元劳务款尚未于支付,涉及拖欠7个班组400多名工人。经我局及劳动监察部门多次督促、协调,最终只剩下吴水先负责的泥工班组尚未完成结算。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处理,后续中铁二十局浙江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又陆续支付泥工班组民工工资约40万元。临近“十九大”该事件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严重威胁到维稳工作。
二、处理决定
经研究,决定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建议上调该企业的人工工资保函50%,同时把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并按相关规定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系统扣分处理。
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详见文件下载:北区建【2017】174号.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