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

发布时间:2016-09-07 11:29浏览次数:

  一、2016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8.0%。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江北区国税局、江北地税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完成市对区考核目标。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农水局
  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完成市对区考核目标。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二、强化创新驱动,推进转型升级,培育城市经济
  7、推进供给侧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增加有效供给,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动力转换。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8、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对接宁波港口经济圈建设,优化提升航运物流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9、壮大金融服务业,加大力度引进保险、基金、股权投资等类金融企业,积极打造特色类金融集聚区。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10、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增强对制造业的服务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
  11、繁荣商贸服务业,加快打造特色街区和月光经济带。开展楼宇“二次招商”,提高楼宇有效产出。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招商局
  12、大力发展都市工业,实施都市工业“智能领航”、上市(挂牌)“雄鹰培育”、工业CBD“筑巢引凤”、创新驱动“创客引领”、产业升级“四换三名”、招商引智“选凤引才”六大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3、发展总部经济,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14、推进低产地改造,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加快都市工业楼宇建设,拓展工业发展空间。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5、围绕新材料、新装备、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开展科技招商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区招商局、区科技局、高新园管委会
  16、推进江北投资创业中心二次开发,促进产出效益提升。
  责任单位:工业区管委会
  17、加快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谋划二期地块开发,积极申报宁波光电新材料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高新园管委会
  18、促进传统产业转型提升,加快智能技术在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有色金属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9、做强电商创新经济,集中力量建设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升园区功能配套,加快总部商务楼宇建设,把园区打造成江北创业创新中心。集聚发展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类金融、智慧产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等为支撑的电商经济创新产业。
  责任单位:宁波电商创新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突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平台等企业(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发展,全力引进品牌电子商务企业。
  责任单位:宁波电商创新园区管委会经济合作局、区商务局、区招商局
  21、壮大都市休闲旅游业,加快重点景区建设,扎实推进慈城—保国寺国家5A级景区创建,加快保国寺荪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步伐,提升绿野山庄景区品质,谋划建设姚江现代农业公园、都市现代农业园。
  责任单位: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区农水局、区保荪办、慈城镇
  22、进一步完善通景公路、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提升旅游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旅游市场动态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提高游客满意度。
  责任单位: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23、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通过技术转让、合作入股、共同开发等形式,加强对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的引进和合作。壮大创新产业,加快科技企业梯队培育,争取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做强自主品牌,推动“名牌-标准-知识产权”相结合的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发展壮大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品牌,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力争自主知识产权授权累计超过2200件。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24、提升科技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组建各类众创空间和孵化器,重点推进膜材料孵化器、医疗器械产业园等建设。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高新园管委会、洪塘街道
  25、深化浙大宁波工研院等平台建设,推动落实宁波大学高等技术研究院产业化项目。加快企业加速器建设,针对孵化器毕业和科技招商中暂无土地需求的高成长科技企业(项目)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助推高成长科技企业做强做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26、建立健全区域科技金融体系,加快实施科技金融促进方案,做大科技信贷风险池,发挥产业引导资金的作用,加强对优质中小微企业的科技金融支持。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办、区发改局
  27、加速集聚高层次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引才育才,完善服务留才用才。依托各类创业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引进一批引领相关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团队来我区创业创新。计划引进各类人才12500名,其中硕博士研究生250名,高级职称30名。推进人才引育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浙大·江北研发人才园”、江北留学人员创业园、老外滩国际人才社区等人才发展平台。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为江北发展招引人才,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的配置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和帮扶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和带动就业,积极帮助和扶持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强化投资拉动,加快城市更新,提升功能形象
  28、按照政企联动、产城融合、资源整合、项目组合的思路加快建设特色小镇。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业区管委会、高新园管委会、宁波电商创新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各街道(镇)
  29、做好协调服务,大力推进联东U谷·宁波国际企业港、爱柯迪汽车零部件、激智科技光学薄膜等工业产业项目,全力扩大工业投资规模,力争完成工业投资35亿元。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工业区管委会、高新园管委会、相关街道(镇)
  30、拉开“两带五区”空间框架,全力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31、聚焦核心滨水区主战场,集中资源力量保障绿地宁波中心、万象城城市综合体等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重点办)、中马街道、甬江街道
  32、加快老外滩北延步伐,加强老外滩与周边区域的规划协调,优化业态布局、完善功能配套、统筹区域管理,打造大外滩商圈。
  责任单位:老外滩管委会、区城管局
  33、提速两江北岸、谢家—天水等区块开发建设,积极推进宁波奥体中心、丰树商业综合体等功能项目。
  责任单位:区两江办、相关街道(镇)
  34、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全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做好中心城区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力争启动孔浦村、压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区旧城办、区两江办、相关街道(镇)
  35、围绕保障中兴桥、院士桥、环城北路拓宽工程、大庆南路延伸段工程等项目建设,全面做好征拆工作。
  责任单位:区征地拆迁办、区两江办
  36、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完成剩余全部社区的“无违建”创建,力争“无违建村”增加40%和“无违建街道”增加1-2个,做好公路边、铁路边、水边等重点区域的拆违工作。
  责任单位:区“三改一拆”办、各街道(镇)
  37、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兴桥等过江通道和滨江大道(机场路—洪塘中路)等道路建设,优化交通路网。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两江办
  38、加快220kV古城输变电及配套项目建设,完善水、电、气、排污、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慈城镇
  39、全力推进姚江干流堤防工程、江北大河农村段及孔浦闸泵等重点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40、统筹地上地下管网规划,实施海绵城区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规划江北分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41、优化重大项目科学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把好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审核关。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重点办)、区财政局
  42、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切实把握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带来的发展机遇,谋划一批能增强产业实力、提升城市功能、改善民生福祉的好项目、大项目。强化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推进,健全完善区领导联系项目制,落实责任、打通关键、攻坚突破。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规划、用地、环评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协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重点办)
  43、强化要素保障,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计划,做优增量、用足流量、盘活存量。
  责任单位:国土江北分局
  44、推进重点项目、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活动常态化。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45、鼓励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引导企业加大债券融资力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金融办
  四、强化改革推动,深化对外开放,增强内生动力
  46、全面开展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土地要素配置机制改革。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47、提速行政审批改革,建设一体化高效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完善重点项目“点对点”定制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
  责任单位:区审管办
  48、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加强综合协调,消除执法盲区,全面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49、深化城乡一体改革,推进农村“三权”确权赋权,重点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运行机制。稳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深化改革,探索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转型向公司化管理模式发展。探索农村住房自我改造模式,开展保留村“一户多宅”整治试点。完善农村环境管理激励机制,加强村庄环境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国土江北分局
  50、强化招商引资,完善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动机制、利益分成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加快形成各地各部门主动招商、全员招商的“大招商”格局。实施精准招商,围绕四大核心功能强化产业招商,力争更多优质产业项目落户江北。围绕重大区块建设积极招引知名城市运营商,加快重点开发区块土地出让步伐。
  责任单位:区招商局
  51、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积极应对TPP、TTIP等国际贸易新协定的潜在影响,引导企业调整优化经营、贸易和投资结构,及早布局、拓展出口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鼓励企业赴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参与海外工业园区、经贸合作区建设,从全球视角整合资源,建立全球化生产贸易体系。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五、强化文化引领,推进生态建设,彰显内涵品位
  52、挖掘整合慈孝文化,精心策划办好慈孝节,扩大慈孝文化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53、打造老外滩国际文化交流展示平台,引领宁波时尚文化。
  责任单位:老外滩管委会、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54、推进北岸文化集市、公益夜市等文化品牌建设。繁荣群众文化,培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推进“种文化”、“送文化”和“文化走亲”活动。推动文化产业大提升,进一步理顺发展机制,加大政策扶持,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创作反映时代特征、关注社会发展的文艺精品。做好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挖掘整理和宣传展示。强化与各级主流媒体的合作,挖掘江北故事,统筹各方力量开展联动宣传,引导塑造健康向上的江北形象。
  责任单位: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55、推进生态绿化、美化,深化“四边三化”、“森林江北”建设,以河岸绿化、道路绿化为主线,持续开展植树造林、增绿添景。按照“洁化、美化、转化、文化”的思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加强水环境治理,巩固“清三河”成果,强化源头治理,提升河道水质,争取基本消灭劣V类水体。开展河长履职排名,严格河长责任落实。推进清水河道建设,健全河道保洁清淤长效机制,打造一批“水清、流畅、岸美”的生态河道。做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收尾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和管理力度,以“大拆违、大淘汰、大整治”为重点,不断巩固整治战果,扩大整治范围。坚持常态长效,加快建立全域化、标准化、网格化、市场化的城乡环境管理、考核和督查体系。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行动,逐一突破“盲点”,确保完成“四无”目标,让农村成为农民的美好家园和市民的向往之地。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56、完善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57、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和渣土管理,有效控制工地和道路扬尘,确保施工区域及周边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
  58、推进翠柏路等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和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引导街面业态调整,从源头上促进街面形象提升。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街道(镇)
  59、加强“两路两侧”环境整治,加大问题排查力度,提高整治标准,加快整治速度。
  责任单位:区生态办、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铁办、相关街道(镇)
  60、做好高速出入口等门户节点的绿化美化。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61、深化市政养护、绿化养护、河道保洁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全面推广道路分类保洁。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62、努力破解停车难,推进老旧小区停车位改造,加快公共停车位建设,继续推行错时停车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63、实现智慧城管常态化管理,在协同联动上出成效。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64、深化节能减排,强化企业用能效率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实行能耗总量和用能效率双控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落实“低小散”行业专项整治促进落后产能淘汰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六、强化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和谐稳定
  65、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城乡各类养老保障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转换与衔接。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66、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出台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确保社会救助“公正、公平、公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67、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房解危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68、推动教育更加优质均衡,争取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9、引进和培育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完成庄桥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并投入使用,建成滨江实验学校,谋划建设甬江实验学校、姚江新区学校项目,推进与上海世界外国语学校、宁波大学合作办学。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建中心
  70、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积极引进培育高端民营特色医疗机构,推进市第九医院二期、文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等项目,确保城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投用,推进医联体建设,深化家庭医生制服务,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依法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公建中心、文教街道、庄桥街道
  71、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责任单位:区流管办
  72、争创省体育强区,办好2016宁波山地马拉松赛事,推进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等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体育产业。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体育局)
  7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提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对社会力量建设养老项目的服务和扶持。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4、推进新型城乡社区治理,完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架构,进一步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方式方法,强化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社会治理新机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5、推广“三位一体”社区治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76、进一步创新完善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体系,探索“全能社工”社区服务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7、深入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打造江北社会治理品牌。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
  78、强化村(社区)减负增能,深化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推进村(社区)依法自治,做好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夯实基层民主自治基础,完善基层权力运行公开制度。加快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增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能力。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镇)
  79、深化平安江北创建,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维稳工作机制,着力深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以“平安区”创建为龙头,深入开展平安街道(镇)、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
  80、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监管,提升全区应急联动和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水平,提高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办
  81、以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目标,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责任单位:公安江北分局
  82、启动“七五”普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发展。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七、强化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
  8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确保政府一切活动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
  84、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定期通报建议提案办理进度,加强办理工作的跟踪问效。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85、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有关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审管办、区法制办、区政府办
  86、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努力增收节支。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87、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社会公共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88、加强决策评估,对决策失误进行追究问责。完善综合考评,强化绩效管理。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
  89、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公务接待。
  责任单位:区外事办、区接待办
  90、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各部门(单位)
  91、实施行政约谈制度,严肃整治“为官不为、廉而不勤”、“不作为、慢作为、轻作为”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监察局
  9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运行。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审管办
  93、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公有资产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行政监察。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信息来源: 江北政府网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