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0425789/2016-02312 | ||
文件字号: | 北区交〔2016〕20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16-06-13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将10省道长牛线长兴段等18项工程列为公路“四自”工程的批复》(浙改函〔2004〕134号),由宁波市江北四自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经营性普通收费公路。该项目分别与杭甬、宁波绕城和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三条高速公路相接,全长24公里,总投资17.97亿元。该项目的建成通车,进一步发挥了宁波市高速公路网络的综合效益,促进了宁波大都市圈的融合发展。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江北区连接线收费的复函》(浙政办函〔2010〕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奉化三高连接线收费期限的复函》(浙政办函〔2013〕4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合并收费暂予延期的复函》(浙政办函〔2015〕108号),该项目于2010年6月20日起,正式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北收费站合并收费,收费标准为单向一类车10元/车次、二类及以上车20元/车次。批准项目收费期限为25年,原暂定延期的合并收费期限至2017年6月2日将届满。
为保证项目债务偿还、日常养护和正常运营管理资金所需,依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请示将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北收费站的合并收费期限延长至2035年5月27日,并请转报宁波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请示,请批示。
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13日
(联系人:王仲元,联系电话:1305697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