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0425789/2016-02118 | ||
文件字号: | 北区交(2016)16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16-04-26 |
慈城镇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庄桥街道、区公路管理段:
根据区统计局《关于反馈2015年政府民生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和征求2016年测评工作意见的函》(北区统函〔2016〕11号)文件精神,群众反映的涉及我区农村道路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请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务求实效,力争在2016年的测评中提高满意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总体满意度表现:1.3%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不满意;
2、维修养护方面:2.1%的群众对农村道路维修养护情况表示不满意,主要由于“道路坑洼严重,积水严重”;
3、公路路况方面:2.6%的群众对当前农村公路情况表示不满意,主要由于“道路窄”,“路不平”
4、公路卫生方面:1.8%的群众对农村公路清洁卫生工作表示不满意,主要由于“雨天积水严重”。
5、农村公路配套设施方面:1.6%的群众表示不满意,主要由于“道路破损严重”、“路上标志少”。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养护制度建设。把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好养护制度,细化责任目标,保证资金投入,做到农村公路有人养,有人管,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真正走上正常化、规范化轨道。
2、加强养路员培训力度。每年采取统一集中培训的方法,提高养护人员的养护技术水平。
3、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结合农村公路季度和年终养护考核工作,全面推动常态化养护实施步伐,实现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的稳步提升。
4、加大公路养护巡查力度。各单位要对所管养的路段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做到路面整洁、路肩整齐、边沟畅通、涵洞无阻塞,路肩边坡杂草进行全面清理,路上无乱堆乱放,基本达到经常性养护的目标要求,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通行。
5、严格按《宁波市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甬交建〔2016〕97号)实行,新建农村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6米,改善提升农村道路项目每年有计划,有安排。
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