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80425789/2016-02160
文  号: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会议纪要
成文日期: 2016-01-29 发布日期: 2016-01-29
洪大路南延道路工程综合验收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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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9日下午,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洪大路南延道路工程综合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交通警察局、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市市政管理处、市市政管理处(照明科)、江北区城管局、江北区土储中心、区内河管理中心、洪塘街道、宁波市电业局配电运检工区、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宁波诚建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市政设施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对工程现场进行了检查验收。

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洪大路南延道路工程设计全长约490米,主路规划标准断面宽为36米,新建3*10米小桥一座及东侧规划八路(长75米,宽16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及附属工程,小型桥梁,雨、污排水管道,给水管,电力沟,配套绿化,路灯,交通及环卫设施等。通信、煤气等管线按规划同步实施。会议认为,本工程建设符合设计、施工及相关规范要求,总体质量良好,同意通过综合验收。

二、会议明确

(一)自2016年1月30日起,本次验收范围内的道路(36米宽)移交市市政管理处接管;排水及相关设施(36米宽主路范围内)移交市排水公司接管;绿化、规划七路、规划八路、桥梁、排水及相关设施、环卫保洁移交江北区城管局接管;交通设施移交江北区交警大队接管;路灯移交市路灯管理所接管;电力沟移交宁波市电业局配电运检工区接管;给水移交宁波市自来水公司接管。自验收之日起至2016年底,道路保洁费及果壳箱购置安装费列入工程总投。绿化养护、保活期为1年。

(二)本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按合同规定内容和期限进行保修。

三、会议要求:

1、对死掉的行道树及小苗适时进行更换。

2、对行道树树穴内及道路两边绿化进行清理,并切实加强养护工作。

3、参建单位抓紧做好竣工及备案资料的整理与完善工作,并在综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注:收到本纪要如有异议请在两日内提出


附件:会议签到单(详见文件下载)



      北区建会纪(2016)3号.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