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0425789/2013-01247
文件字号: 北区建会纪[2013]3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13-12-19
宁波江北滨江3#-1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会审会议纪要

    2013年12月11日,江北区住建局主持召开了宁波江北滨江3#-1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会审会议。项目位于庄桥街道,北海路以西,云飞路以南,洋市河以东,总用地面积3.5117公顷,总建筑面积10.6533万平方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2.2,绿地率30.1%,由宁波世茂新腾飞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参加会议及会后提交意见的单位有:区发改局、规划江北分局、国土江北分局、环保江北分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农水局、市自来水总公司、宁波电业局配电工区、兴光燃气集团、中国通信服务宁波公司、江北广电中心、市公安局交警局、江北消防大队、市、区人防办、区房管处、区物业办、市气象局、市公安局技防办以及庄桥街道等(名单附后)。会上,宁波市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作了详细的介绍,各参会单位对此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1、项目交通组织方案应进一步优化:
  (1)地下车库出入口后退内部通道的距离不应小于7.5米;尽端式停车位的宽度不应小于2.7米,同时应调整通道宽度不足的停车位。
  (2)明确非机动车库的地面通道位置,宽度不应小于2.5米;建议减少次出入口附近的地面停车位。
  2、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部分楼栋层数及总平布局图与环评申报内容不一致的,进一步核实后,予以更正;沿云飞路、北海路的住宅须加强隔声防噪措施,风机房应避开住宅正下方布置。
  3、住宅泵房的设置和管道井的尺寸需符合供水部门的要求,且加压系统需独立,不得与其它系统合用。
  4、1#、2#小区公变要求分开设置于负荷中心及靠近外围道路侧,面积予以核实,站内设备通道要求畅通,做好防水隔噪措施;低压分支箱要求设置于地面,强弱电井道应分开,符合检修要求。
  5、通信机房原一间机房调整为三间,面积总和应在25㎡以上,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通信设备等设施,必须与建筑同步建设。
  6、有线电视机房面积建议调整到20㎡以上。
  7、室内燃气立管与烟道一侧布置,下水管等其他管位要避免与其冲突。地下基坑开挖时,应避开云飞路上的通气管线,确保安全。
  8、消防设计应按消防设计规范和《2013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的要求分别对登高操作场、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地下室汽车库分区疏散口、顶层跃层、外墙保温材料等进行修改完善。
  9、按现行人防政策核准人防应建面积,深化设计,补充内容;明确标注相关数据,按要求配建人防工程;标注平战转换内容和平战转换技术方案;建议优先选用指定图集及系列产品。
  10、绿化景观方案报区绿办审批;洋市河东侧绿化带与小区间须设围墙隔离,且绿化带范围内不允许填埋各类管线;河岸的驳坎、绿化应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化粪池应距道路≤2M,口部深度≤1.5M;明确垃圾工具间位置,面积≥25㎡,且有给排水,贴墙面砖。正确标识窨井,深井安装防坠网。办理灯光设计和渣土清运审批手续。
  11、考虑室外空调机摆放位置,定点定位;有安装中央空调可能的,在室内过梁处预留相应的穿管孔洞。预先考虑室内冰箱、洗衣机摆放位置。屋面太阳能集热设施安装考虑今后屋面维修方便。
  12、按相关文件精神,足额配置社区用房,且尽可能布置在一楼。增补物业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且需明确标注。
  13、防雷装置设计要求屋面接闪器采用明敷的方式设置在建筑物外立面垂直面上或面外;做好建筑物侧面突出部分的接闪措施;提供太阳能集热系统及天燃气管道系统的防雷设计方案;完善SPD的配置参数。
  14、安防设计方案优化后,报技防办会审。
  15、排水系统按五年一遇标准设计;河岸整治前,应将防汛预案、应急方案向水利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房屋建筑设计规范、标准,施工图设计时须落实上述纪要事项,本纪要未尽事宜,建设单位应与各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衔接。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2月19日


宁波江北滨江3#-1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会审会议纪要(北区建会纪[2013]33号).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