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0425789/2013-01286
文件字号: 北区建[2013]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13-01-15
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建筑施工企业:
    今冬明春我市气温正常偏低,中等强度冷空气频繁,降水比常年偏多,极有可能出现阶段性雨雪冰冻灾害频发。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2〕256号)和《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北区政发〔2012〕3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各施工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2〕256号)和《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北区政发〔2012〕3号)文件精神,安排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防冻、防火等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确保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建筑施工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合理安排不同工种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寒、防冻安全技术措施。二是针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特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各类火灾的多发期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外墙保温材料施工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各施工企业要根据相关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强季节性建筑施工重点的安全管理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并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合理安排好节前施工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抢工,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
    四、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起重机械、深基坑施工、脚手架、高大支模、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针对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
    五、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两节”期间,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同时督促施工企业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求援队伍、工具和物资、及时发现和处置现场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
    我局值班电话:87664345(双休日、节假日),87202119(工作日)。


    附件:1、2013年春节期间各施工企业值班名单
          2、2013年春节期间各项目部值班名单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北区建[2013]7号).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