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24/2005-00078 | ||
文件字号: | 北区教办〔2005〕35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05-09-29 |
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
为使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读的学生更好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由宁波市慈善总会出资、宁波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拨款,将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助学补助;同时,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也将奖励我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中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为了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享受补助的家庭困难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中宁波大市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我区务工的除外),并持有义务教育卡的学生。
2、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人均280元/月)以下;
3、依法取得《暂住证》,且暂住在本区1年以上(含1年);
4、父母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补助标准
初中学生:600元/人.年;小学学生:500/元.年。
三、补助名额分配
求知学校:初中学生25名,小学生63名;
绿梅外来民工子女学校:小学生35名;
庄桥外来民工子女学校:小学生34名;
觉民学校:初中学生10名,小学生17名;
压赛小学:小学生11名。
四、助学申请办法
各校根据分配名额,择优初定受助名单,且在校内公示三天后,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五、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1.奖励条件:我区5所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特困家庭助学补助的可以兼得,不考虑家庭是否多子女)。
2.奖励标准:每生每年400元。
3.分配名额:根据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在校生数比例分配,求知学校:25名;绿梅外来民工子女学校:14名;庄桥外来民工子女学校:13名;觉民学校:7名;压赛小学:5名。
4.实施办法:由各校按名额,根据品学兼优,择优评选的原则进行选拔,且在校内公示三天后,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各校于10月12日前将助学和评优的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1.进城务工贫困农民子女助学申请表
2.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助学登记表
3.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安利”奖学金登记表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