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24/2005-00076 | ||
文件字号: | 北区教办〔2005〕39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05-11-03 |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搭建青年教师成长与展示平台,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举行江北区中小学第九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江北区第九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截止时间为2005年9月)的在职在岗教师,中学申报教师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2年9月10日后出生),小学(含幼儿园)申报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0日后出生)。
凡已被评为浙江省“教坛新秀”和宁波市“教坛新秀”一等奖者,不再参加本届“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参评教师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专业课教师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能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活动,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在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学生反映好。
4、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表述清晰有条理,板书工整美观,普通话达标。具有较强的试题编制和分析能力,较强的教材分析和教案编写能力,能运用多媒体及网络进行教学。
三、参评学科及名额分配
1、幼儿园参评名额分配:三星级以上幼儿园每所一名教师。
2、小学参评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9门学科,各校名额分配如下:
学 校 语数学科 其他学科 学 校 语数学科 其他学科
实验小学 2 1 泗洲路小学 1 1
江北中心 2 1 绿梅小学 1 1
怡江中心 2 1 宁镇路小学 1 1
唐弢学校 2 1 士康学校 1 1
庄桥中心 2 1 庄桥实验 1 1
洪塘中心 2 1 裘市小学 1 1
中城小学 2 1 妙山小学 1 1
慈城中心 2 1 崇本学校 1 1
江花小学 1 1 虹星小学 1 1
育才小学 1 1 云湖小学 1 1
广厦小学 1 1 修人学校 1 1
语数学科分高低段,各中心学校原则上语数学科高段低段各一人,其他学校高段低段只报一人。
除语数学科外,其他学科各校各报一名。如有的学校教师均不符合参评条件,可以不报。
3、中学各学科原则上限报一名。
4、民办学校另行商量决定。
四、评选步骤和方法
各校符合条件的教师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由学校筛选,统一在11月20日前将名单报于区教研室(中学学科报于夏幸向老师,小学学科报于王跃老师,幼儿园报于郑建亚老师),逾期作弃权处理。
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区级评比均在12月中上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学基本功测试和论文签定: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学基本功测试和论文占总分的30%。小学、幼儿园11月底以前完成,中学12月上旬以前完成。
测试与评选方法由市教研室考核、市教坛新秀评选相衔接,幼儿园淘汰至8-12人,小学语数学科淘汰至20人(高低段各10人),其他各学科择情淘汰。
2、课堂教学考核:课堂教学考核占总分的70%。体育及中学各学科12月份中旬完成,小学其他学科和幼儿园于12月份上旬完成。
3、根据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学基本功测试、科研论文和课堂教学三项总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根据名额分配,小学、幼儿园前几名代表我区参加宁波市教坛新秀评比,中学参加城区教坛新秀评比。
二00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