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北区科技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
辅助科技管理岗1名。
(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至公告之日);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截止公告日已取得毕业证书);
6、专业不限,新闻传播学类专业者优先;
7、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17:30止。
2、方式
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与一寸近期彩照,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91770939@qq.com,邮件名称:科技报名+姓名+手机号。参加面试时将原件带来进行审核。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9582887(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陈老师。
(二) 面谈
经报名资料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面谈,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 面试
面谈结束后,组织报考人员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淘汰。
(四)体检
体检对象应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六)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应聘者可关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bjb.gov.cn)。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取消录用资格的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并安排体检、考察。
三、其他说明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将视情延长报名时间,若延期后报名人数仍不足,就取消此次招聘。
2、各环节,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按序酌情递补。
3、为提高招聘效率,本次招考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设置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名单自本招聘公告日起半年内有效,如遇录用人员半年内离职或其他临时人员需求,从入围名单中依次酌情递补,并按程序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4、编外人员录用后与指定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三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5、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
8、本公告由江北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