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25 16:42来源:区发改局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流程,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年度局重点工作做了全面筛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
附件:区发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区发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决策依据 (法律政策等文件)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江北区“十五五”规划纲要 | 综合管理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1.公众参与(2025年9月); 2.专家论证(2025年11月); 3.合法性审查(2025年12月); 4.集体讨论(2025年12月)。 | 预计2026年初完成 |
2 | 《宁波市江北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 社会建设发展科 | 国家、浙江省、宁波市2023年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 1.公众参与(2025年3月前; 2.社会风险评估(2025年月6月前); 3.合法性审查(2025年9月前);4.集体讨论(2025年12月前)。 | 2025年12月前 |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