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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25 16:42来源:区发改局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流程,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年度局重点工作做了全面筛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


附件:区发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区发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科室

决策依据

(法律政策等文件)

计划履行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1

江北区“十五五”规划纲要

综合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公众参与(2025年9月);

2.专家论证(2025年11月);

3.合法性审查(2025年12月);

4.集体讨论(2025年12月)。

预计2026年初完成

2

《宁波市江北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社会建设发展科

国家、浙江省、宁波市2023年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1.公众参与(2025年3月前;

2.社会风险评估(2025年月6月前);

3.合法性审查(2025年9月前);4.集体讨论(2025年12月前)。

2025年12月前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