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0185377/2025-61811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3-21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2025年03月26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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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江北段)110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

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

 

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20kV侯前2R83/侯洋2R84线38#~43#迁改工程220kV侯前2R83/侯洋2R84线63#~71#、姚前4U33/姚洋4U34线5#~13#迁改工程220kV姚洪4U35/姚塘4U36/姚宁4U37/姚西4U38线5#-17#迁改工程220kV江育4U43/江才4U44线6#-22#、江长4U45/江石4U46线6#-20#迁改工程110kV洪慈1158线4#(前塘1A48线23#)-洪慈1158线26#(前塘1A48线1#)迁改工程110kV洪石1833、塘石1835线4#-18#迁改工程110kV洪庄1173、洪桥1148线4#-16#迁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见《报告表》。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1、项目需做好建设期建筑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及固废等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和水土资源保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和生态造成的影响。施工阶段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除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禁止夜间施工。

2、项目需做好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能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在4kV/m以下,磁感应强度控制在0.1mT以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87667469/87383207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5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厅12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