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59/2025-618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公安江北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迁移户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03-21 14:48来源:公安江北分局浏览次数:
经调查核实:
唐青青,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
因上述人员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乐筑良品园6幢23号1002室的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规定,本所已于2025年 3月 20日将上述人员的户口迁移至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长兴社区集体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宁沁路347号,电话:0574-87575166)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本通知书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通知书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前江派出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