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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14
宁波对生育孩子的家庭有哪些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14 19:01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浏览次数: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目前我市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支持政策(个别政策针对二孩三孩家庭):

(一)婚育假期支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3天。女方在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在妇女围产期和产假期间,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在子女3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

(二)个税减免支持: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三)辅助生殖支持:2024年5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将取精、取卵、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就业培训支持:实施“女性劳动者产假期间,给予用人单位50%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减少性别歧视。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养育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度,在子女3周岁内,可以允许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支持女性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生育妇女劳动争议“快立、快审、快结”。

(五)婚育指导支持:宣传部门组建以“8090”新时代宣讲团为基础的新型婚育文化宣讲团,大力宣传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理念。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青、妇、计生协等群众团体积极搭建婚恋平台,加强婚恋指导,组织青年联谊、交友相亲、集体婚礼活动。

(六)托育服务支持:按每千人口10个托位的标准在全省首个明确新建社区托育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制定资金补助办法,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每个托位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最高800元/人/月的运营补助。

(七)优生优育支持:提供免费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实施“甬有宝贝”家庭婚育指导服务项目,为新婚夫妇、准爸妈们答疑解惑。免费提供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预防。

(八)医疗保险支持: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等人员,可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等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九)购房租房支持:提升二孩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额度。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和共有产权房,方便新市民、青年人留甬安居。

(十)教育减负支持:加快实施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缓解“择校热”。开展违规培训“清朗行动”。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园)可以“长幼随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就读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