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59/2025-59812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公安江北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拟迁移户口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2-20 09:41来源:公安江北分局浏览次数:
经调查核实:
孙小宇,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
孙梓萌,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
孙梓淇,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
因房屋权利人要求上述人员将登记在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奥林花园33幢178号708室的户口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规定,请至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宁沁路347号,电话:0574-87575166)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洪塘派出所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满后3日内未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本所将直接将以上户口迁移至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洪都社区集体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洪塘派出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