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废止《江北区关于加强公共文化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9 15:19来源: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废止《江北区关于加强公共文化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政策》(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截至2025年1月20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艺术和公共服务科杨立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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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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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