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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江北区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推动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江北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直达资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级财政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直达资金监控的工作要求,厘清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截止2024,我区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1.55亿元(不含参照直达资金),省直达资金447.82万元。

一、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为加快直达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区财政局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截止2024年底,我区中央直达资金已支付15234.56万元,省直达资金支付447.82万元,支出方向主要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就业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并及时将形成的支付数据导入监控系统,确保数据时效性。

1 江北区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总量

支出金额

1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836.43

836.43

2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38.29

38.29

3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1,016.00

1,016.00

4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86.00

86.00

5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1,439.00

1,192.39

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767.00

767.00

7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2,364.51

2,364.30

8

就业补助资金

2,566.00

2,566.00

9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37.50

37.50

10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252.00

252.00

11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79.65

79.65

12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21.00

121.00

13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3,515.00

3,515.00

1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1,437.00

1,437.00

15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55.00

55.00

16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02.32

198.00

17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73.00

73.00

18

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600.00

600.00


合计

15485.7

15234.56

(98.4%)

2 江北区省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总量

支出金额

1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95.82

95.82

2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48

48

3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304

304


合计

447.82

447.82

(100%)

二、直达机制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区财政局成立由局长领导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专班,专项推进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制定直达资金局内部分工方案,统筹协调,明确局内科室责任分工,扎实推进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

二是提高工作要求落实日常跟踪。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监管要求,依托智慧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安排专人对资金分配下达和支付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对支出进度低的资金,及时提醒和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同时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完成整改,实现财政直达资金运行全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直达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有效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使用。

三是及时公开进度,规范信息公示。严格落实直达资金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定期公开直达资金接收、分配、支出情况及时绑定支出数据,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工作成效

2024年,我区加快直达资金支出,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财政资金在计划生育奖扶、就业补助、耕地保护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根据相关补助文件,我区发放就业补助资金2566万元,助力创业就业人士6161助力创业企业588家;安排优抚对象补助1016万,惠及13980万人次;安排耕地保护资金359万元,共计补助农田耕种934户;计划生育扶持资金支出252万元,扶助3212人;此外帮扶困难群众1454人。

、下步工作计划

(一)复盘优化提高站位

高度重视中央、省、市关于直达资金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局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对今年直达运行机制进行认真总结,归纳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针对性地优化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统筹协调,精准发力

加强与直达资金主管部门联系,明确职责分工,高效协同合作,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直达资金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如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单独调度,确保资金投得准、拨得快、用得早。

(三)强化监管,动态监控

针对不同支付方式资金,做好相应支出计划。督促职能部门提前审核按月支付的项目,到点准时支付;厘清直达资金支出标准、政策依据等,加强各环节管控,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严把支付审核关,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对直达资金实行全链条监督跟踪,切实提升直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效果。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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