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59/2024-59659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公安江北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6 |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甬江派出所关于涉案财物认领的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甬江派出所在办理马某涉嫌盗窃案中,查获两部手机和一个斜挎包。据马某交代,该两部手机系从嘉兴市桐乡市濮院大酒店附近一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内盗窃所得,该斜挎包系从宁波市江北区青秀澜湾小区地下车库内停放的车辆内盗窃所得。两部手机分别为:粉红色vivo手机、黑色三星折叠屏手机。斜挎包特征为:棕灰色GUCCI斜挎包。民警经核对报警记录、到现场走访并张贴告示等相关工作,均未发现被害人。为保证有关当事人权利,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确保相关财物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现决定对以上财物予以公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当事人可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所有权证明到甬江派出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将按无主财物处理,上交国库。联系人:林警官,0574-81986360。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甬江派出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