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江北|无证上岗、违规动火,罚!
近日,记者从区消防救援大队获悉,一名施工工人因无证上岗、违规动火,依照相关法规对其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我们这幢楼里好大一股烧焦味,可能是起火了。”8月13日,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一市民报警后,立即赶到了报警人吴先生所在的一幢公寓楼,跟着一股烟火味,找到了一幢正在装修的房子。
“这么大的味,刚刚烧起来了?”消防员四处查看,未发现明火,却看到了起火的痕迹。“一点点小火,我自己灭掉了。”当时正在室内施工的王师傅说,气焊不小心引燃了周边可燃物,但火势不大,没有完全烧起来。
施工现场
经检查,王师傅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质,且未遵守电焊切割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未做相应防火措施,属于违规气割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其作出罚款的处罚。
“无证动火作业,可不是小问题,小火也会蔓延扩散成大火。”区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多地已发生类似火灾事故。
今年4月3日,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一工地发生火灾,经调查认定,是因违规动火焊接维修蓄冰池侧板引发火灾,最终导致3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区消防部门提醒:特种作业人员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持证上岗,合规操作,牢记电焊气割“十不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新闻多一点:
电焊气割“十不准”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