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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关于举行江北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15:09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江北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江北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地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6楼会议室(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118号)

二、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5-20人,从申请报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中产生。申请人为公民的,为江北区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心江北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情况的个人。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从事或者关注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机构或组织。

(二)听证旁听人。本次听证旁听人名额控制在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9月3日下午17:30。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当面提交或邮寄等形式进行报名。当面提交请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503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118号,工作日8:30-11:30、14:00-17:30);邮寄地址同上,截止时间为9月3日(以收件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申请”字样。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参加听证申请书》,一人一表,并附身份证或半年以上居住证复印件。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将于9月9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574-87388127(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特此通告。


        附件:参加听证申请书.doc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2024年8月13日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