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0185377/2024-61203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1 |
江北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2024年度工作方案
一、建设类型
“无废城市细胞”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绩效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公共机构)、工业园区、企业集团、工厂、学校、医院、饭店、商场、景区等,是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
二、建设内容及数量
2024 年江北区计划创建“无废城市细胞”共计13类33个,包括无废工厂、无废乡村、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工地、无废景区、无废饭店等“无废城市细胞”,夯实“无废城市”建设基础,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鼓励牵头责任单位结合区域特色,创新“无废城市细胞”类别,制定具有江北区亮点特色的“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指南并推动达成。各单位建设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各类 “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详见附件2。
三、建设程序
(一)启动建设
各牵头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解及建设指南及时组织建设单位启动“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
(二)线上申报
“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采用线上申报,由细胞建设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浙里无废”系统填报,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符合申报资格的建设单位在线提交《宁波市“无废城市细胞”申报单位承诺书》、《宁波市“无废城市细胞”评估申报表》(线上可下载),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开展自评打分等。
建设单位申报之前应进行资格自查,若存在下列情况不得申报:(1)三年内发生涉固体废物倾倒等环境污染事件,被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并未完成整改的;(2)三年内存在涉固体废物等环境信访举报案件,被相关部门查处、勒令整改的;(3)申报材料不实或涉嫌造假的;(4)发现其他重大问题的。
(三)受理评估
“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分为初评、终评及抽查三部分。各责任单位负责初评;江北区美丽办负责终评;市级各类细胞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抽查。
(四)认定公布
“浙里无废”系统“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模块动态更新通过终评的细胞名单。市美丽办定期公布通过认定的宁波市“无废城市细胞”名单。区美丽办推荐优秀细胞参与年度省百优“无废城市细胞”评选。
五、时间安排
各牵头责任单位应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表、评估表及初步意见等评估材料上传至“浙里无废”系统;区美丽办于11月30日前组织完成“无废城市细胞”区级评审。
六、相关要求
(一)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13号)要求,“无废工厂”建设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C、D档的企业不纳入评选范围。为加快推动“无废工厂”建设,各地需将“无废工厂”与“绿色工厂”建设任务协同推进,提高建设质量和速度。
(二)各牵头责任单位创新制定的新类别“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指南,于7月底前报区美丽办审核。
(三)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无废城市细胞”的评估把关,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工作,并及时发掘特色、亮点,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江北区“无废城市细胞”评估申报表》需加盖各牵头责任单位公章,支撑材料需对照建设指南逐条整理成册。
(五)各牵头责任单位须强化任务落实,力求建设实效,按照本方案进度安排全面完成“无废城市细胞”建设2024年度任务。
附件:
江北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2024年度任务分解表
任务类型 | 牵头部门 | 任务数量(个) | 任务分解 |
无废工厂 | 生态环境江北分局、区经信局 | 15 | 慈城3个,甬江、庄桥、洪塘、前江、新兴产业服务中心、高新园区各2个 |
无废乡村 | 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3 | 庄桥、洪塘、慈城各1个 |
无废社区 | 江北区住建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4 | 外滩、文教、前江、慈城各1个 |
无废工地 | 区住建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1 | 由牵头部门分解落实 |
无废景区 | 区文广旅体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1 | 由牵头部门分解落实 |
无废饭店 | 区文广旅体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 1 | 由牵头部门分解落实 |
无废体育场馆 | 区文广旅体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1 | 由牵头部门分解落实 |
无废商场 | 区商务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1 | 由牵头部门分解落实 |
无废实验室 | 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1 | 由牵头部门分解落实 |
无废加油站 | 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1 | 由牵头部门分解落实 |
无废汽车4S店 |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1 | 由牵头部门分解落实 |
无废民宿* |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2 | 慈城、洪塘各1个 |
无废博物馆* |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 1 | 慈城1个 |
总计 | 33 |
注:1.标*为江北区创新细胞;2.“无废城市细胞”建设任务于2024年11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