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4615/2024-58828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报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5-07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财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工并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1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推动整改措施见人见事,整改进展盯紧盯牢。局党组书记牵头13个重点问题整改,专题听取3次整改情况汇报。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按照“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整改方案,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1人次,对反映个别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建立完善制度17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91.43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精神未在党组会上学习传达”问题。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开展局党组“第一议题”集中学习6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作出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并提出我局的贯彻落实措施。②强化贯彻落实。局党组会议上对未传达学习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根据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2024年全区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做好系统部署。③加强系统谋划。坚持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每位分管领导均带队开展调研活动,组织撰写一篇及以上调研论文,切实把学习研讨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有力抓手。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示精神还有欠缺”问题。①强化资金监管。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对《江北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等文件进行梳理整合,进一步强化对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中的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监管。②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收回2023年“专题方案及规划编制”经费等15个项目共530万元,并合理安排2024年财政支农资金,2024年3月1日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出台《江北区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安排政策性补助、党和政府决定重大事项、群众需求迫切解决的领域。③健全多元投入格局。探索国有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参与慈江村未来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区项目整体开发、江北区洪塘街道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等。积极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争取到农事服务中心市级乡村产业振兴项目资金1000万元,对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给予适当的政策补助。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3)针对“对上级领导批示不够重视”的问题。①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上级领导批示精神。2024年1月2日完善批示件办理流程,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第一时间部署落实批示要求。2024年以来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批示精神12件,研究学习了上级主要领导对国企深化改革、产业政策整合提升、街道(镇)债务清理等工作的重要批示,部署推动了街道(镇)债务实现清零、开展四大领域产业整合、深化国企改革等工作。②严格落实关于债务管理的上级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专题部署,将上级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对重大问题的解决,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③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部分预算追加资金执行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4)针对“预算编制还不够精准,对预算追加项目执行不力等问题采取措施也不够有效。”问题。①全面梳理督促整改。深入排摸各预算部门当年项目执行情况,针对执行进度较慢尤其是当年追加项目,督促部门整改,及时收回无法执行、无需支出的项目。2023年10月底共收回指标1.11亿元。②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在编制2024年预算过程中,充分对接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将预算指标经济分类从原来的类级细化到款级,2024年智慧财政系统预算指标数量较上一年增加近3300条,从指标源头提高预算执行准确性。③举一反三强化内控。加强单位内部专项风险控制管理,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直达资金管理,深化落实财政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江北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科室审批流程。督促各科室加快直达资金支出,其中省直达资金执行率100%,中央直达资金执行率98.6%。

该问题整改已立行立改。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5)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①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会议上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3月根据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制发《江北区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与分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②落实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推动解决重大问题,2024年1月23日在局党组会议上对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进行专题汇报。严格对照“五张责任清单”,深化“一清单一记录本”制度,每半年度组织开展履职记录本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完成的进行提醒和督促完善。③切实履行职责。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民主生活会前,与每位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并对照各自岗位职责认真总结履职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清廉国企建设不够重视”问题。①提升清廉国企整体建设水平。严格执行《江北区清廉国企建设方案》,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打造清廉品牌建设,2024年2月文创港公司被评为“江北区清廉国企精特亮行动成绩突出单位”。组织培训加强清廉国企教育,2023年11月29日邀请纪委、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对全区国企进行培训,制定《“江北国资国企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将廉政教育作为国资国企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联合区纪委区监委对69家国企资金管理等问题进行风险排查,规范资金管理。联合区委组织部对国企党工委下属7个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审计检查,对于提出的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规范等2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2023年9月28日制定完成《江北区属企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细则》,完善清廉国企建设考核。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国资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和清廉国企建设工作。②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指导和督促国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江北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检查整改,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5日对8家主要区属国有企业进行资金管理工作检查。于2024年1月24日至25日与派驻纪检组联合开展公款存放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存在资金存放利率差的相关国企已对接有关银行进行补息,共追回利息91.1万元。每年度对国企进行财务审计,针对国企年度采购事项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采购的事项。针对巡察问题,已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通报共性问题。③健全制度建设。调整和优化国资监管制度框架,2023年12月以来陆续出台国有企业出资人、人员薪酬、资产评估、资产租赁、全面预算管理、人员选拔交流等管理办法,规范重点领域管理,不断提升国资国企管理效能。同时指导区属国企根据自身情况修订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风险防范不够到位”问题。①加强廉政风险排摸,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全方面进行梳理排摸,2023年共排查政治生态和廉政风险29条,制定防控措施60条,2024年共排摸全局政治生态和重要廉政风险16条,制定防控措施24条。每季度排摸各科室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构建安全规范的财政运行机制。②将保密工作作为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规划,每年度听取一次保密工作汇报,局党组已于2023年10月31日、2024年1月23日就保密工作听取专题汇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组织保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和法规制度学习,组织学习了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保密工作列入全局和科室的风险防控清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均对保密工作进行报告。③贯彻落实保密责任制。2024年3月5日调整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压实领导责任。2023年9月19日召开保密培训讲座,通报违反保密纪律典型案例,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履行部门监督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8)针对“贯彻落实上级财会监督精神还有差距”问题。①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加强制度建设,于2024年3月制定《江北区银行账户及公款竞争性存放年度监管实施方案》。加强账户管理,核定下发街道(镇)、园区单位账户清理销户建议函,并于2024年1月完成销户21个。加强检查整改,2024年1月会同区纪委选取5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发现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024年3月对13家主管部门以及下属50余家事业单位开展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专项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要求相关单位整改。②规范国有企业公款存放。督促各国企严格执行《江北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办法》,经自查发现目前各国企大额闲置资金均已进行公款存放,且存款利率按规定上浮。2024年1月同区纪委选取3家国有企业开展联合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积极建设监管信息系统,2023年11月开始部署大额资金监管系统,已开始试运行,将推动国资国企资金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③强化财会监督力度。将“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使用情况、政府购买服务、公款存放等重点领域纳入“互联网+监管”5个双随机和63个即时检查事项。每年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如2023年10月联合区审计局开展财经领域联动监督专项检查,对35家单位的预算管理、公款存放、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财务制度等方面开展重点检查,检查发现往来款清理不及时、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40个,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已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问题39个,上缴财政资金1974.1万元。制定2024年度区财政局“互联网+监管”检查计划,明确专项资金检查方向,不断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提高检查频率,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9)针对“对街道(镇)的监督指导不够”问题。①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将街道(镇)全口径纳入智慧财政系统管理,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优先兜牢三保底线,2023年街道(镇)三保、刚性等支出占总支出超85%。2023年7月24日出台《江北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累计审批通过街道(镇)139批次调剂申请。②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执行。编印财经制度汇编,分发各街道(镇),着力增强基层财政规矩意识。不断加强基层财政支出日常监管,充分利用智慧财政系统,预警可疑支出信息、冻结存疑交易,督促街道(镇)资金高效、规范使用。2023年7月以来,冻结存疑交易350条,提醒3家单位规范支付程序。③继续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指导要求街道(镇)继续清理往来款,逐条了解往来款成因和内容,制定清理计划,逐步清理核销,2023年10月至12月清理暂付款逾1.4亿元。④整体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一方面强化业务培训,组织预算编制、财报、部门决算等业务能力培训班,举办乡镇财政夜谈会,尽力为基层解难题。另一方面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强化财会监督、全过程财政绩效管理、充实基层财政队伍、开展往来款清理等内容纳入区财政局对涉农街道(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考核办法,督促基层财政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该问题整改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0)针对“公款未按规定存放”问题。①全面排查单位实体账户。梳理我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所有的实体账户,共存在4个基本账户,其中工会、食堂、财政学会账户均执行上浮利率,会计珠算学会账户存在利率未上浮情况。②落实利率补差要求。对于确认未按要求上浮利率的会计珠算学会活期存款,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利率补差,已向中国银行追回利率差额3134.3元。③严格执行公款存放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与银行的对接,及时关注账户资金情况,对超过标准的账户内资金,及时纳入区统筹存放。会计珠算学会账户中的200万元资金按要求已纳入区统筹存放。④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

(11)针对“政府采购未按规定执行”问题。①调整食堂管理主体。为节约财政资金,2024年3月5日经区机关事务局批复同意,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食堂启用后,将区财政局食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合并使用,由区机关事务局进行统一管理。②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区财政局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落实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财务风险内部控制等内部管理要求,对支出审批、货币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梳理了风险点,明确了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预算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各项采购申请符合经费支出管理规定。③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整改已立行立改。

(12)针对“小型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①细化项目事前测算。尽量明细量化小型维修工程项目的预算(测算),项目前期做好工程量的资金测算,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增减及时出具变更联系单,避免工程总量超标。②规范项目合同订立标准。小型维修工程项目均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总价按审计认定进行结算。③严格落实管理制度要求。2024年3月5日完善了《江北区财政局零星维修管理制度》,明确维修工程项目的审批、操作及费用支付方式,规范小型项目管理。④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七、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3)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细、实”问题。①2023年12月份在局党组会议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2024年的局党组会议中,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提前确定议题,不搞临时动议。②2024年在每次局党组会议前,提前将会议材料发至各党组成员,对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会中认真开展讨论,及时做好记录,会后对会议材料进行整理归档。③调整领导分工,2024年3月7日印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通知》。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14)针对“决策程序不到位”问题。①增强集体决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局主要领导牵头召开会议讨论大额资金上会标准,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对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的学习掌握,防止类似问题发生。②规范执行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江北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江北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均必须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不得以文件传阅、口头通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确保“三重一大”事项规范运行,防范廉政风险。③严格规范财务程序。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对局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在经费支出过程中做到先上会、再决定、后支出,防止先实施后上会现象。

该问题整改已立行立改。

八、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5)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①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汇报局党总支及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对2024年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谋划。②严格落实党建制度,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和党课教育活动,2023年12月至今,开展了参观《宁波市江北区践行“八八战略”20周年成就展》、参观鞍山村共富建设、召开组织生活会、廉洁主题党课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③发挥党总支作用,加大对下属支部的指导监督,不定期走访支部,如2024年1月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各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党总支书记点评2023年支部工作并作2024年工作部署;2024年2月局党组书记带队走访行业支部,了解支部建设情况,查阅相关党建台账,派员参加行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6)针对“干部梯队建设重视不够”问题。①认真贯彻落实依事见人干部工作机制,系统性开展科级干部梯队建设,已于2023年12月底前开展了新一轮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江北区财政局2023年度干部能力素养提升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对全局干部的培养锻炼,通过“青蓝育才”工程,加大对年轻干部的系统性培养。②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于2023年12月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此次职务晋升,我局科级干部队伍中已有30岁以下正科1名、28岁以下副科1名。③加强与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联系,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改变队伍年龄结构。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拟招录公务员2名,已进入体检阶段,2025年相关人员招录计划已报相关部门。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17)针对“干部内外交流不够”问题。①加大单位内部岗位轮换,对科级岗位进行轮换,2023年底正科级干部完成岗位调整,2024年1月起陆续到新岗位开展工作。本次共调整中层领导15名,其中:提拔6名,平级轮岗7名,免去现任职务2名。②系统谋划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区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方案,推荐优秀干部跨部门交流,2023年推荐跨部门交流干部人选1名,吸收跨部门交流调入干部1名。开展“青蓝育才”培育计划,每月开展青年理论小组学习活动,促进青年干部快速成长,为下步培育和选拔优秀干部打基础。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

(18)针对“个别干部规矩意识不强”问题。①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加强对干部的规矩意识教育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宣传,切实提升规矩意识和执纪自觉性。深入学习个人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对填报对象进行点对点提醒,做好填报内容审核把关。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信息进行排查,防止错报、漏报现象。②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已按规定进行处理。

该问题整改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下一步,区财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落实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效率地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加快完善强党建、防风险的制度体系。三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388031;电子邮箱czj@nbj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