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0185377/2024-60755
文  号: 甬环北〔2024〕4号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有效
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议案
成文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2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甬环北〔2024〕4号

谢毓聪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宁静小区”试点建设的建议》(第109号提案)收悉。您在提案阐明了建设“宁静小区”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具体建设建议,我局对此表示衷心感谢!经商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共同研究,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噪声防控机制,压牢压实噪声整治责任,夯实宁静小区建设基础。近年来,我局结合江北区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噪声污染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形成了多元化治理模式,为推动“宁静小区”试点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一是推进污染防治协同联动,开展禁噪排查、降噪核查、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系列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噪声问题。今年共组织检查数2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制发整改通知书数1份。二是分类管理四类噪声源,通过加强工业噪声治理、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等多方面的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持续改善各小区周边声环境质量。根据2024年一季度全市“大环保”噪声污染投诉统计情况,涉及江北区噪声投诉共208件,同比下降38.3%,其中社会生活噪声111件,同比下降2.6%;建筑施工噪声53件,同比下降67.9%;工业噪声14件,同比下降17.6%;交通运输噪声23件,同比下降25.8%。

(二)全面摸排噪声污染情况,研究分析创建管理方案,擘画宁静小区建设轮廓。2024年3月20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我局认真研究,积极谋划,力争“宁静小区”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一是分类梳理问题类型,以噪声信访投诉历史数据为底数,针对江北区噪声污染特点,重点分析交通物流、广场舞、垃圾清运、餐饮等小区突出噪声扰民行为。二是对标对表创建要求,邀请第三方技术单位,逐条对照创建指标细则,初步梳理江北区符合创建条件区域,计划融合未来社区、低(零)碳社区等建设工作,围绕建设、治理、宣传等方面,运用好管理、协商、治理等手段,通过数智变革、机制重塑、靶向治理三个体系系统开展“宁静小区”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2024年江北区拟建设宁静小区3个。

(一)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压实创建管理责任。研究制定《江北区宁静小区创建管理办法》,统筹好街道(镇)、部门、社区、物业等力量,切实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宁静小区创建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住建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配合做好宁静小区创建实施工作。

(二)落实申报创建管理,加强噪声环境监测。指导列入创建名单的小区成立由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参加的创建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小区声环境状况和噪声重点排放源排查,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制定完善小区维护管理制度和居民公约,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设立必要的宁静小区创建维护资金,做好各项创建实施工作。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宣传推广工作。结合江北区固定污染源监管服务“一件事”集成平台项目(二期)建设,探索建立“1560”(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60分钟处置)高效反应机制,加快形成噪声污染治理跨部门协同“整体智治”新格局。积极构建新媒体传播矩阵及立体化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多种途径开展宁静小区创建宣传。通过示范作用促进噪声污染防治,营造有利于宁静小区创建和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持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宁静小区”创建,加强声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噪声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全区声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获得感、满意度。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