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24-58677 | ||
文 号: | 北区财政〔2024〕43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1 |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批准江北区2024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慈城镇:
为加快江北区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美丽乡村与公益事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甬财农〔2024〕 21号)、《关于做好2024年江北区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北区财政〔2024〕18号)和《江北区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区财政〔2024〕17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评审组,对各地上报项目库中的项目,通过实地调查、综合分析,并经市财政局农综办审核,现批准“河东村曹隘自然村停车场扩建工程”等19个项目为江北区2024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街道、镇规范项目操作规程,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安全及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