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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合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5 15:54浏览次数:

经单位申请、资料审查,现决定对新联合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相关情况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信用修复单位相关情况  

新联合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小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6720482909E,于2022年1月17日,被我大队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北(消)行罚决字[2022]0006号。该单位已执行处罚决定书相关义务,主动整改失信行为,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至申请日期为两年三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江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  

从2024年4月15日始至2024年4月22日止。

四、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联系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658弄1号;邮政编码:315000;联系电话:0574-87669560。




宁波市江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15日

信息来源: 江北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