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59/2024-5825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公安江北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迁移户口通知书
经调查核实:
陈梅,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
因上述人员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宁波市江北区槐树巷17号603室的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规定,本所已于2024年4 月1日将上述人员的户口迁移至宁波市江北区槐新路32号盐仓社区集体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外滩派出所户证窗口(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1号茗雅苑大厦一楼,电话:0574-81986312)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本通知书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通知书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外滩派出所
2024年4月1日